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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荒謬到極點的答辯了,我只是說「如果我這樣算挑釁板主,那這10個人不也都算挑釁 板主了嗎???」,所以才舉了10個人當例子。結果這樣也違反板規??? 這10個人發言都不 算違反板規了,我引用他們的話卻違反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4.249.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428993743.A.6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