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為代申訴篇, 原文來自本人信箱.
第一篇
作者 cchbrian0415 (善 VS 偽)
標題 stock版主無故水桶
時間 Mon Sep 15 21:44: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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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板 17984篇
無提出具體證據
即口頭說我公然挑釁
有請裁決
第二篇 - 摘自 PttLaw, 本人即於 PttLaw 板請 cchbrian0415 至本板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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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hbrian0415 (善 VS 偽)
標題 Re: [申訴] STOCK版主浸水桶卻無具體事證
時間 Mon Sep 15 22:09:3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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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略)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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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cchbrian0415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ninmit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STOCK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是or否
是, 群組小組長 (ninmit) 叫我來此申訴
(若為越級申訴,請於此提出越級理由、時間證據並補上無回應之群組務版名。)
3.被申訴之判決︰
水桶一個星期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STOCK版主(eyespot)無具體事證,卻說我挑釁,以此罪名水桶我一個星期
STOCK 17894篇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
法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第三篇
作者 cchbrian0415 (善 VS 偽)
標題 Re: [申訴] STOCK版主浸水桶卻無具體事證
時間 Mon Sep 15 22:17:0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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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 17894篇
我不知道我哪裡屢次挑釁且引戰
是否版主過度主觀??
看者有意 PO者無心
一切都是從17855文中推文開始的
EYESPOT 身為版主還可以說出"當時仁慈 沒有砍你的文章 現在後悔了"..此類的話
我實在不知道STOCK的管理群是否太偏頗於某些私交甚篤的朋友身上...!!??
第四篇
作者 cchbrian0415 (善 VS 偽)
標題 Re: [申訴] STOCK版主浸水桶卻無具體事證
時間 Mon Sep 15 22:31: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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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 17894篇文章
我都不知道為什麼我被浸了
我要怎麼給您事證
起因可能是17855篇文章
而EYESPOT版主的判決是17894篇
我只想知道為什麼
我去信給他 他也沒回
您不用去改發文權限
因為我只想讓別人知道有這件事情的發生
以上為 cchbrian0415 寄給本人關於申訴 stock 板水桶事宜.
nin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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