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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板友您好, 關於此問題, 站在小組的立場, 這應該屬於板主的自行裁量權. 身為小組組長, 我認為或許您可以與板主多溝通看板管理事宜. 此外, law 板板主也有回應您的信件, 所以, 是不是在煩請您與 law 板板主再商議. 本文也會轉寄給 law 板板主, 在此, 也謝謝您對 law 板的關注. 以上. ninmit ※ 引述《bencheming (斑鳩明)》之銘言: : 查Sanji為法律版版主,於2010年五月間上任迄今數年,管版怠惰,造成版面廢文充斥 : ,影響版面秩序 : 說明: : LAW版雖為冷板,且有生活法律版為大多鄉民日常討論為先,但目前仍有討論及運作 : 事實,近日時常有無意義文章充斥版面,造成板眾閱讀上的不便,以及新帳號衝文 : 之用,Sanji為法律版版主,除為積極管理之外,去信提醒卻也消極處理不改善,事實 : 如下 : 1.milton0815於1月16日大量發布一行文及無意義內容之文章於LAW板上 : 17721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車輛定期檢驗通知 : 17722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離婚問題 : 17723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精神賠償可否先聲請調解?? : 17724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車禍後對方不願和解 : 17725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網路詐騙 已判決該如何求償?? : 17726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債務人2次開庭都沒到 法院會如何處理? : 17727 1/16 Ashaku □ [問題] 貓咪去剃毛就死掉了 : 17728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請問這樣的資遣合理嗎 : 17729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與酒駕的發生車禍 : 17730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偷竊罪一定要有偷到才算有罪嘛? : 17731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打工問題詢問 : 17732 s 1/16 milton0815 R: [問題] 請教存證信函寫得對不對 : 17733 s 1/16 milton0815 R: [請益] 請問借車給家人的連帶責任問題 : 本人於1/17日去信版主提醒該使用者違反問題 (以下為2/17信件內容) : ==================================================================== : 請處理LAW版 milton0815 該員 大量回文且內容短少又無實際幫助之問題 : 很明顯是刻意衝發文數 該使用者已經在別板被劣文了(以下空白) : ==================================================================== : Sanji於2/3 才將該文標記,紀錄上版主雖有上站,再有新信件下不主動閱讀, : 且即使閱信後也明顯延誤管理時間,不積極處理! : ===================================================================== : (2/3回信內容) : 您好,已寄信給該位板友要求刪除,若其未刪除將依板規處理! : 謝謝來信告知! (以下空白) : ===================================================================== : 迄今已一個月,文章仍在板上,若 milton0815 借LAW板衝發文數取得其他板的發文權 : 並亂板,Sanji明顯為不作為的幫助. : 另外仍有很多無意義文章充斥版面,Sanji也未盡管理之責,還需經人提醒 : 例如.. : 18025 s 2/14 strtool □ 偵查不公開被擴張到?? 是我太幼稚嗎 : 18026 s 2/14 strtool □ 你到板地檢署全台地檢署,你須要站著跟檢座對話 : 18027 s 2 2/14 strtool R: [問題] 關於誣告罪的程序? : 18028 s 2/14 strtool R: [問題] 關於誣告罪的程序? : 18029 2/14 vivienleigh □ [問題] 債務與繼承問題 : 18030 s 2/14 strtool □ [問題] 難道基層警員就規矩之 : 18031 2 2/14 saltlake □ [問題] 醫療器材販賣 : 18032 s 2/14 strtool R: [問題] 醫療器材販賣 : (另有多篇與Law板問題討論無關之文章,不一詳列..) : 這些也是余人去信後才標記,若以Sanji的處理態度,這數篇文章可能一個月後還在板上, : 若如此管理,Law板將會成為衝文及廢文的媒介,實在要不得! : Law版版主Sanji明顯失職,請小組組務裁量處分!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0.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