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Kelevens:對內容已了解 , 感謝118.160.166.122 03/13 23:50
致 Quant 板
本人依國家研究院財金法律小組的規定, 於 2014年03月13日 設立 Quant 板, 並依規定
設為試閱板.
請板主 TKelevens 至 Law-Service 於本篇文章推文, 並請參考 BM 板關於板主作業事宜.
以上.
財金法律小組小組長
ninmit
此外, 也恭喜貴板, 祝板務昌隆.
另, 試閱期間依 Law-Service 第 6 篇 規定進行, 屆時將邀請本組所屬板主以及本組所屬
群組長進行投票.
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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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8.79.134
※ ninmit:轉錄至看板 Quant 03/13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