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之銘言:
: s板友
: 謝謝您在本版以及 AboutNew po 開 mba 版新版文.
: 做為小組長, 我想我該提醒您的是:
: 您所 po 的文應該從 L_Traveling 板轉文轉來的. 當然, 我不是 Majestic 群組長.
: 但是, 個人主觀認為, 您是否應該重新發起投票?
: 或許, 您會認為已經在 L_Traveling 板投過票了. 但是, 畢竟來說是另一個群組.
: 舉個可能不恰當但是近似的例子: 台灣通過的所得稅法應該不能在美國實行.
: 再一次, 這個觀點僅是本小組組長 ninmit 的意見, 絕不代表 Majestic 群組長或者是
: 本小組另一位組長 Zuyi 的意見.
: 如果您對此點有不同的看法, 也煩請回應.
: 或者, 我將和 Zuyi 小組長針對此點進行討論. 最後, 在形成共識的情況下 (或許加上
: 本組所屬板主的投票, 如果有需要的話... ) 再予以您最後的說明.
: 以上.
: 請參考.
: 財金法律小組小組長
: ninmit
對於在其他群組已通過連署之小組長與看板,在國研院可否視為連署通過,我交
給申請看板/申請人之直接管理者做裁定。
也就是說,我不對MBA板是否算已通連署做判定,請 s 板友與兩位小組長溝通,
以小組長最後決定為主。
國家研究院歡迎你。
Maje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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