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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ung (債各沒暴 天地保佑) 看板 D_Fin_Law_90 標題 中華民國考試委員兼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之邱老大聰智債各考題 時間 Sun Nov 16 23:54:07 2003 一.實例解答 甲以新台幣五千萬元之代價,將其經主管機關審定取得之x發明專利權 出售與乙,數月後乙以六千萬元之代價轉售於丙(設甲丙均依約支付價 金,甲乙均依約辦理移轉登記).不料,該專利權再其後不久之後,因不符 專利要件為主管機關撤銷.問: 1.甲乙,乙丙之間之買賣是否均為有效?理由為何? 2.丙對乙,乙對甲各得主張何種權利以玆救濟? 二.實例解答 1.A將其所有之Y屋押租於B,雙方約定<租期三年,由B支付五百萬元與A 期滿而B無債務不履行之情事者,A無息返還於B,為B於租賃期間毋庸另 行交付價金>不料,B於租賃成立後遲不交付五百萬元,A訴請B給付,有無 理由? 2.設B依約支付五百萬元於A之後,邀同業已訂婚之未婚妻C同居於Y屋.不料, 某日夜晚,C竟將抽煙之煙蒂遺置於廚房之廢紙箱旁,致引起火災,燒毀Y屋廚房, A主張以期五百萬元抵償其所受之損害,並就其不足之部分訴請B為連帶之賠償, 結果如何? 二.實例解答 1.A將其所有之Y屋押租於B,雙方約定<租期三年,由B支付五百萬元與A 期滿而B無債務不履行之情事者,A無息返還於B,為B於租賃期間毋庸另 行交付價金>不料,B於租賃成立後遲不交付五百萬元,A訴請B給付,有無 理由? 2.設B依約支付五百萬元於A之後,邀同業已訂婚之未婚妻C同居於Y屋.不料, 某日夜晚,C竟將抽煙之煙蒂遺置於廚房之廢紙箱旁,致引起火災,燒毀Y屋廚房, A主張以期五百萬元抵償其所受之損害,並就其不足之部分訴請B為連帶之賠償, 結果如何? 3.後B交付五百萬元與A後,A將Y屋出售於D,並移轉Y屋所有權,問: AB之租賃關係如何變化?又租期屆滿,B如何請求返還其五百萬元? 三.贈與不履行與買賣不履行有何不同之處?請比較說明之. -- 大毛強迫我打的....有興趣的人參考一下唄 -- Origin: [ 輔大資管.藍色精靈 ] < bbs.im.fju.edu.tw > Author: [chaung ] From: 218-166-146-80.HINET-IP.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