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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物權?並以實例說明物權與債權之不同處(至少五點)。 二、何謂物權之排他效力?同一土地於設定區分地上權後,可否再設定地上權、抵押權於 他人?請說明其理由。 三、甲為逃債,而將其土地以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讓與乙,隨即將土地所有權辦理移轉登記 於乙。乙將之轉賣於丙,且已交付於丙。丙出租於丁使用。乙對丁行使所有物返還請 求權,丁以下列理由抗辯,試說明有無理由。 (一)乙非所有人。 (二)丁係有權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