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述公法與私法的區別標準及其區別實益
二私立學校與學生間之法律關係為何?試就己見說明之
三解釋名詞
1干涉保留 2特別規範 3抽象的法令審查
四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有何區別?其區別之實益為何?試分別說明之
五何謂比例原則?試就現行法上之規定加以說明
六我國法官對於法律與命令有無審查權?試詳述之
七如何區別行政機關與內部行政?其區別有無實益可言?
八公法與私法之區別有何實益?
九現行憲法與法律對法律保留有何原則性及除外性之規定?
十比較下列組織體之異同:
1行政主體 2行政機關 3事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