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spot (有心讀書舒伯特) 看板 D_Fin_Law_90
標題 有修甘添貴的課的人看看ㄅ~北大考題
時間 Tue Jan 15 19:52:38 2002
1.何謂空白刑法?空白刑法中補充規範之變更,究為法律之變更抑為事實之變更?
其與刑法第二條規定之適用具有何關係?
2.故意與過失在犯罪論體系上之地位,目前學界有責任要素說.構成要件要素說.
及構成要件與責任要素說之爭,是就此三個學說之內涵略為闡明之.
3.何謂抽象危險犯?何謂具體危險犯?二者區別之主要實益何在?
4.人之反射動作,約有幾種?人之反射運動,可否認其為刑法上之行為?理由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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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好倚翠紅
應記浮生若夢
一朝情冷
願君隨緣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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