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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分的在法二版上面,歡迎去看看。 ----------------------- 刑總 一、 某甲與某乙對友人某A因小小嫌隙又踢又揍,並且讓某A負傷。 不過揍完後,兩人還是將某A帶到了某甲的公寓,替他擦了藥。 當晚,某A因不明的原因而逐漸發燒並且意識開始朦朧。某甲與 某乙雖然知道某A可能會死亡,但是因為懼怕被人發覺兩人的犯 行,所以決定將某A棄置於某甲的公寓。過了一天,某乙突然覺 得某A可憐,於是趁某甲不在,偷偷地將某A搬運到鄰近的一家 病院,並且交給護士某丙。 (一) 如果當時病院的醫師正好外出,結果某丙只好隨意地塗 抹傷藥後,讓某A躺在病床上等待醫師回來。不料,等 醫師回來,已經太遲難以回天,某A因為甲乙兩人的暴 行所產生的內臟損傷而去逝。(15分) (二) 如果當時正巧有醫師在,而且因為醫師盡責,於是某A 終於挽回一命,此際關於甲乙罪責的判斷又是如何?(15分) (三) 如果當某乙將某A送到病院,而醫師正在救護,此際某 甲衝進醫院企圖阻止救護的工作,某乙雖然極力想把某 甲推出急診室,但卻因為體力與某甲相差太大而無法如 願,至於醫師也因為這些騷動而在旁靜觀不願插手,結 果某A死亡。(20分) 以上的三種情形有關甲乙罪責的判斷不一樣,其理由何在? 二、 某甲教唆某乙將甲父遺棄到山中,某乙聽從某甲的教唆而將甲父 遺棄(作為犯)。試問某甲成立單純遺棄罪(§293)的教唆犯 抑或保護義務者遺棄罪(§294)的教唆犯? 反之,若某甲教唆某乙將乙父遺棄山中,而某乙亦聽從某甲的教 唆將自己的父親遺棄時,某甲應成立哪一罪名的教唆犯?其理由 為何?(20分) 三、 富商某A因重病住院,不久人世。某甲與某A積怨甚深,於是想在 某A辭世之前,殺了某A。一日某甲拿了刀偷偷地進入醫院,看到 某A躺在病床上,旁邊並沒有任何人,於是大呼holysee然後向某 A胸口猛刺了數刀。當暗紅色的血液沾滿了某甲的猙獰面龐與襤褸 的衣物時,某A家屬與醫護人員衝了進來將甲當場逮捕。基於以上 事實,試判斷以下兩種情形的某甲罪責。 (一) 如果某A早在一刻中前即已因病去逝,而家屬與醫護人員 正是因為要辦理手續而暫時離開病床。(15分) (二) 如果某A處於彌留狀態,而對於刀子刺入胸口時,到底某A 是否仍有氣息一事,在事後的司法鑑定中意有完全相左的 兩個鑑定報告存在,此際對於某甲罪責的判斷是否會有其 他的考量?(15分) -- /∕ ╲ ◥◥ \˙ ˙ / yanwin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218.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