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aw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構成要件的概念,目前約有單純行為類型說、違法行為類型說及違法有責行為類型說   的不同見解,試分別說明此等學說的內容。 二、何謂重疊的因果關係?應如何判斷?試舉一例闡述之。 三、對於國家或社會法益可否實施正當防衛?又防衛意思的內容應如何認定較為妥適?試   分別說明之。 四、治療行為與醫療行為有否不同?又治療行為阻卻違法的根據何在?試分別闡明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5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