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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H君、C君為某報社記者。因一樁引起重大金融風暴的股票弊案,H君在該報撰一特稿 :「苦心經營多年 政商關係曝光 ○○○ 以後戲怎麼唱?」內文中提及一位黨政大 老正是報社老闆的故舊至交,老闆震怒,下達轉知H君應更正報導,刊登後老闆仍不 滿意,乃由報社依老闆工作規則以「不當行為導致嚴重不良結果」予以解聘。於是其 他各報社者隨即聲援,聯名以「記者揭發內幕無罪,老闆豈可隨便辦人」刊登廣告抗 議。C君不顧該報社警告,毅然參與聯名,列名在抗議名單上,旋遭該報社以同一工   作規則予以解雇。試問報社的解聘、解雇行為有無侵犯H君及C君為憲法所保障的那   基本權? 二、該依憲法規定精神回答下例問題(任選兩題作答)   1.總統可否自己決定行政院院長人選而任命之? 總統可否主動決定任何時行政院院長應予免職? 2.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其他政務委員時,總統可否因非其 屬意人選而拒不任命或更動其他人選而予以任命? 3.總統對立法院有無主動解散權?立法院解散權如何行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5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