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丸子學長語重心長的話,心中感觸良多
想到自己在大三以前也是每天無所事事
書也沒念,球也沒練
每天就這樣過去了,也被當過幾個科目
當初選擇法律系來念,是自己的第一志願,也是自己的興趣所在
而真正接觸之後,也覺得法律和自己的想像很match
但當時,每天除了打麻將,就是到處去玩樂
絲毫沒有想到自己當初的理想和興趣
總有藉口去逃避一些正事,而且用的理由是
凡正我才大x或是凡正我不是x大的,不可能應屆考上
總要去補習班混一混,才有機會。
但大三後,看到一些同學和學長之後,本身才有所覺悟
說實在的,很感謝張培倫,才讓我找回對法律的熱忱
而不是只沉溺在玩樂中。
說實在的,我在大三之後,知道自己落後別人很多
每天的生活,就是念書(興趣)和打球
或是有人會覺得如此很枯燥乏味
但不曉得大家有沒聽過一句話,
生活即法律,法律即生活
每天發生的各種事物,都套用在自己所學當中
那種能夠學以致用的感覺真好......
而且真正去體會法律其中的精神和其運用
真的能夠生出樂趣來 而不是只有在所謂枯燥的條文中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