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riuswinds:法扶經費六成是給付律師酬金,不知這數據是哪來的? 02/07 08:46
→ siriuswinds:XX還有,所謂的相同品質有無定義可能,我想是見人見智 02/07 08:47
→ siriuswinds:用香蕉想請到獅子,結果如何大家都知道 02/07 08:47
→ PinkBomb:謝謝前輩的指教! 02/07 10:33
→ PinkBomb:法律扶助成本(律師酬金等),佔總支出66.31% 02/07 10:34
→ PinkBomb:上開數據來自法服2012年報,頁85 02/07 10:34
→ PinkBomb:再次謝謝您! 02/07 10:34
→ ROCKMANX6:你知道義務辯護有錢拿這件事嗎? 02/07 10:37
→ PinkBomb:謝謝rockman前輩,這我不清楚,請您指教,謝謝! 02/07 10:38
→ ROCKMANX6:建議最好自己下去當一段時間律師再去擬這類東西。 02/07 10:40
→ PinkBomb:謝謝您的建議與鼓勵!! 02/07 10:41
→ PinkBomb:文章已修正,拿掉義務辯護的錯誤內容。 02/07 10:48
→ PinkBomb:謝謝rockman前輩的指教! 02/07 10:48
推 akiehls:原PO立意似好 但不知原PO有無實際在法扶去擔任過審查 或接 02/07 12:28
→ akiehls:過法扶的派案? 否則感覺會有點隔靴搔癢 02/07 12:28
→ ptt0219:許多平時慣收高額律師費的事務所,是不接法扶案件的。 02/07 12:30
→ alawyer:隔靴搔癢+1。讀萬卷書固重要,但行萬里路更重要。 02/07 12:32
推 nengneng:同ROCK兄的建議,原PO還是先有實際律師執業經驗較妥 02/07 12:45
→ letita:我的法扶案件都是毒品為大宗,都亂扯,害我都被法官討厭了 02/07 13:10
→ letita:個人已經不大想接法扶了...不值得 02/07 13:10
→ letita:現在我當審查時都變的很嚴格,可惜遇到強辯案件沒辦法 02/07 13:12
→ letita:建議先從嚴格審查下手!這才是盡責維護這個制度長遠。 02/07 13:13
→ PinkBomb:非常感謝各位前輩的建議與鼓勵! 02/07 15:55
推 ROCKMANX6:我法扶案件如果當事人亂搞的一定每份署名都加"法扶律師" 02/07 17:38
推 modere:道長對法扶的了解太淺,恐需再多看相關文獻 02/08 00:59
→ PinkBomb:我會多閱讀相關文獻以求進步!非常謝謝您的指教! 02/08 09:55
推 LMessi:林三加律師遭法扶不續聘事件,亦可供您思考法扶制度的意義 02/08 16:31
→ LMessi:與困境 02/08 16:31
→ PinkBomb:感謝前輩的建議! 02/08 16:39
※ 編輯: PinkBomb 來自: 119.14.65.44 (02/08 19:46)
→ didadi:沒有人覺得文章的結語很怪嗎?其他的前提設定也都有誤欸。 02/09 12:49
→ PinkBomb:個人才疏學淺,請前輩多加指正,謝謝! 02/09 12:52
→ didadi:呃,你這種一被批評就自謙謝謝指教的說法,很像叫人閉嘴。 02/09 12:54
→ PinkBomb:個人完全無此意,既然前輩問及結語,且容個人說明。 02/09 12:56
→ PinkBomb:法扶之目的係為無力負擔律師費用的民眾提供法律服務, 02/09 12:59
→ PinkBomb:故若法扶的經費能用在刀口上,並提升扶助律師素質, 02/09 12:59
→ PinkBomb:對弱勢族群之協助將更有效能及效率。 02/09 13:03
→ PinkBomb:而個人未曾就讀法律系所,之所以對法扶公益議題產生關注 02/09 13:04
→ PinkBomb:係因曾於週末晚間行經台北車站地下道, 02/09 13:05
→ PinkBomb:目睹許多遊民席地而睡,忍受酷暑寒冬; 02/09 13:07
→ didadi:沒讀過法律系所而當上律師,那還真不簡單。 02/09 13:07
→ PinkBomb:而FB上更曾看到請大家協助台北車站某買口香糖的老人家 02/09 13:08
→ PinkBomb:據個人記億,FB助人文之老人家已高齡90,遭逢家變, 02/09 13:09
→ PinkBomb:獨力扶養患重症無謀生能力之子,個人心感惻隱, 02/09 13:10
→ PinkBomb:故從此開始思考如何幫助其他人。個人能力有限, 02/09 13:11
→ PinkBomb:無法如bill gates等偉人,有能力捐助大筆金錢, 02/09 13:12
→ PinkBomb:只希望能貢獻個人棉薄之力,希望促進法扶的效能與效率 02/09 13:14
→ PinkBomb:個人以為,如此也能間接幫助他人。此即撰文之初衷。 02/09 13:15
→ PinkBomb:非常感謝didadi前輩的鼓勵,希望大家能共同回饋社會。 02/09 13:17
→ didadi:哈哈,還好這是網路,我想真實世界和你對話應該很辛苦。 02/09 13:21
→ PinkBomb:謝謝您,若有機會,一定要當面向您請教。 02/09 13:22
噓 q135q135:大家都好客氣哦 不過我猜待會可能會被刪文吧 哈~ 02/10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