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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b ( NN N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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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合署律師勞健保問題
時間
Mon Sep 8 18:01:06 2008
請問各位道長, 如要自己出來執業與別人已經存在的事務所合署, 我自己該如何投保勞健保? 需要形式上自己再設立一家事務所及扣繳單位、投保單位嗎? (因為設立事務所要附房屋稅單及租約,但是我過去合署,租約是主持律師簽的) 想請教各位道長的經驗,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43
推
Homeyu
:投保勞健保不需要房屋稅單跟租約,勞保是以「XXX律師」做
09/08 19:24
→
Homeyu
:投保單位;健保則是以事務所名稱為投保單位
09/08 19:24
推
Homeyu
:你勞保可以檢附公會證書、律師證書等自己設立一個單位。
09/08 19:27
推
CKun
:請問自行執業的健保費是不是特貴呀? 從自付20%變成90% ?
09/12 22:28
→
CKun
:投保單位負擔:60% 個人負擔:30% 政府負擔:10%
09/12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