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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chinshieh/17812030 除了「危害自己或他人安全之虞」外,不得以「串供」或「湮滅證據」等理由,羈押任何 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69.63
Matsui:bs 12/04 21:48
totom:不太認同當事人的論點。 12/05 12:59
didadi:判無罪的就喊檢察濫權 判有罪的就喊司法不公 無一例外 12/05 17:51
wjck00383:當事人先被羈押再諭知無罪判決,對當事人來說當然不公平 12/06 00:50
wjck00383:當事人既因冤獄而受有損害,出來表達檢方濫權,何錯之有 12/06 00:52
wjck00383:該檢討的自不該是清白的被告。 12/06 00:55
hotwingking:敢問d大 還能有第二種選擇不成? 12/06 02:14
hotwingking:無罪被羈押得自我檢討 判有罪得自殺謝罪不成? 12/06 02:15
Matsui:1.一審無罪不等於無罪定讞 2.無罪定讞不等於清白 12/06 03:46
Matsui:3.無罪定讞又清白的人被羈押不代表制度必須被全面推翻 12/06 03:47
Matsui:ps.喊司法不公好像比喊政治迫害好那麼一點,哈哈哈 12/06 03:52
Scholz:避免押人取供的情形,才是當務之急…像限制偵查期間或禁止 12/06 10:58
Scholz:偵查中延押,否則等於被告會因偵查機關怠惰受到處罰 12/06 11:00
Scholz:大家實在很容易受到政治影響…科科…我們身為律師本來就要 12/06 11:06
Scholz:相信陳水扁跟流氓、殺人犯、販毒、強姦犯一樣,應受到憲法 12/06 11:09
Scholz:的保障,況且程序正義是實質正義的前提,沒有程序,沒有真 12/06 11:10
Scholz:實…否則大家請包青天來判罪就好了(高院、地院倒是還是有 12/06 11:11
Scholz:很多現代『包青天』的)哈哈 12/06 11:13
wjck00383:M大怎會說無罪定讞不等於清白?這是哪一家學說的見解?! 12/07 15:49
wjck00383:作者並無說羈押制度要全部推翻,M大對文章理解恐有誤會 12/07 15:50
wjck00383:我不相信謝清志這種倒楣事情,連抱怨或罵罵檢方都不行? 12/07 15:52
vampirex:無罪定讞可能是因為行為人沒有犯罪,也可能是因為犯罪了 12/07 15:54
vampirex:但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12/07 15:55
wjck00383:要看證據來決定有沒有犯罪,非先斷定犯罪再來慢慢找證據 12/07 15:58
swimbert:王令麟兄弟被羈押時,不見那個人幫他們申冤,出來檢討制度 12/07 18:27
Matsui:不能用串供或湮滅證據之虞聲請羈押,不是推翻現行制度是啥 12/08 01:22
Matsui:一個人清白與否,只有上天跟那個人知道 12/08 01:24
Matsui:刑事法庭上是找不到正義的,這句話可不是我發明的 12/08 01:25
vampirex:W大的觀念似乎有 以程序定實體 之謬誤。 12/08 11:35
wjck00383:V大,我的意見是以證據定實體。非以程序定實體 12/08 12:41
wjck00383:另外比起解釋為謝清志要推翻現制,個人倒以為是檢討現制 12/08 12:43
wjck00383:再者我是在世俗的法範圍下討論。不是在神的法之下來討論 12/08 12:45
wjck00383:因此沒有上天來判斷是否清白之類的問題 12/08 12:46
vampirex:我的意思是實體上有犯罪(清白)的人,未必能於程序上證 12/08 15:46
vampirex:明,所以受無罪判決之人未必清白。也許問題根本出在你我 12/08 15:48
vampirex:對「清白」何所指的理解上有差異吧。 12/08 15:48
vampirex:另外你所謂的以證據定實體其實就是我所說的以程序定實體 12/08 15:50
vampirex:因為證據和證明是程序上的問題,故我稱以程序定實體。 12/08 15:51
vampirex:所以你說的以證據定實體..仍是我不贊同的 @@ 12/08 15:52
Matsui:我也只是說絕對的真實(清白與否)難以透過訴訟程序發見 12/08 16:16
Matsui:這不關世俗法或神法的區別阿。好像有點打擊錯誤了吧 12/08 16:17
Matsui:又不是提到上天就是在講自然法.... 12/08 16:18
wjck00383:同意樓上M大與V大見解,我也沒把握透過現行刑事訴訟程序 12/08 18:33
wjck00383:可以100%發現真實。 12/08 18:34
s488716:有能夠100%發現真實的訴訟程序嗎? 12/09 16:50
> -------------------------------------------------------------------------- < 作者: laughgirl (想念小米) 看板: Lawyer 標題: Re: [轉錄] 立即停止濫權羈押/高鐵案當事人 … 時間: Mon Dec 8 16:20:27 2008 會轉波上面那篇文章 是因為這一年多來 回到南部執業 絕大多數接的都是刑案 且有相當多的毒品案件 跟各位分享令我印象深刻的兩個案件 第一件 是一個歇斯底里的父親 帶著他的兒子來委任 老爸爸話都還沒講完 眼淚就開始掉 年紀很輕的兒子(跟我弟年紀差不多) 坐在一旁輕聲安慰他的父親 然後 頻頻跟我說:X律師 都是我的錯 害爸爸為我擔心..... 他們告訴我的事實 大概就是 老爸爸之前好心收養了一個養子 養子因為天生遺傳關係 有精神疾病問題 後來養子交到壞朋友 開始吸毒 又因為沒錢沒工作 只好回家要錢 要不到就用偷的 有天養子偷了兒子老婆的結婚金飾 被兒子發現後 兩人大打一架 之後養子離家出走 沒多久 警察就上門了 警察說 養子被盤查時 身上有毒品 供稱是兒子賣毒給他 所以警察找兒子去說明 兒子去警局說明了大概 也提到之前養子跟父親吵架時 也曾去警局誣告父親賣毒 後來根本沒有證據 養子講話一向瘋癲云云...... 去警局說明後 過了一陣子 兒子收到地檢的傳票 因為沒上過法院(無前科) 所以趕快來找律師 又他們聽說 只要牽涉毒品案件的 幾乎都會被收押 不管證據是不是充分 所以很擔心...... 那天開完偵查庭 不意外的 檢方照例聲請羈押 (說實在 我在台南辦過的毒品案件 幾乎每件都被收押><) 就算兒子開庭時 解釋得再詳盡 前後說詞流暢的幾乎完美 還有就是 兒子就訊時 語氣之平順(但聽得出來還是有一點點緊張) 態度之從容(手腳完全沒有發抖) 令剛接觸刑案的我(之前在台北主要都是負責民事案件) 心裡當時有七八分以上把握 兒子可能真的是無辜的想法 在等待聲押庭開庭期間 老父親繼續在事務所裡對著我猛掉眼淚 哽咽的跟我說 他大兒子也是交了壞朋友吸毒 現在在監獄裡 現在能依靠的 就只有這個孝順的小兒子 他有多麼的後悔 當初不應該好心收養養子 X律師你一定要救我兒子 律師費用我一定會借錢來給你(那時才收了一萬元訂金)....... 直到晚上近十點 聲押庭才召開 是一個非常認真的法官 他不像以往聲押庭的法官 只問個一兩句 然後很快的直接裁定收押 至少開庭時 他先花了半小時的時間看卷 然後再開始問問題 兒子針對法官的問題 一一回答 最後法官問辯護人有沒有甚麼意見 我就哇啦哇啦開始說了一堆 說完之後 法官點點頭 然後說 那就十萬元讓被告交保 我那時愣住了...... 說真的 沒想過聲押庭的法官真的會讓兒子交保 因為我手上毒品案件的被告 全都被收押禁見 無一倖免 刑案菜鳥的我一直以為 只要跟販毒有關 一定都會被收押禁見 不過 我當下又站了起來 跟法官說: 報告庭上 被告他連律師費用都沒辦法付清 十萬元交保金額可能太高 那麼晚了要去借可能也不太方便 是不是可以再少一點....... 法官又問 那被告你覺得要多少今晚才籌得到? 兒子很識相的說 "還是尊重法官的決定" 法官阿莎力的說 那五萬元讓你交保好了 以後傳你都要來喔....... 我很不好意思的在這裡告訴大家 我那時真的是眼眶泛紅 感動得不得了 絕對不是覺得自己很了不起還是伸張正義甚麼的(兒子能交保跟我應該也沒太大關係XD) 單純只是因為 在開了十幾次聲押庭之後 被羈押了十幾個當事人後 第一次! 真的是第一次! 聲押庭法官竟然讓我的當事人交保 原來 聲押庭還是有可能交保的 不是問個一兩句就馬上會被裁定收押禁見 我當下很興奮的打電話告訴兒子的老父親 請他趕快去籌錢 也很興奮的打給我老闆 跟他報告 我當事人交保的好消息(也是因為加班太晚要回家了跟老闆說一下) 我老闆跟我一樣驚訝 因為"販毒的被告一律被收押禁見"就是他告訴我的 XD (老闆這樣說可能也是想安慰刑事菜鳥律師的挫折感) 反正總而言之 老父親花了三個小時在半夜借到了五萬元 感謝得痛哭流涕然後帶著兒子走了 走之前 跟我說 剩下的律師費用他一定會借來還 後來 他果然在三天後借到錢把剩下的律師費用繳清 (一定要說明一下 絕不是因為價錢的關係所以要籌三天 ><) 然後 幾天後 我接到了檢察官的抗告書-_- 果不其然 我的當事人還是難逃"販毒被告被收押禁見的魔咒" 在高院撤銷發回後 再次召開的聲押庭中 法官問了兩句之後決定收押禁見 >_< 在兒子被收押禁見期間 我每個禮拜都去看他 一方面是因為也是要去看其他收押禁見的當事人 一方面實在是禁不住他老爸三天兩頭來事務所跟我哭 一開始去接見他 他顯得很焦躁 紅著眼告訴我 他從來沒被關過 很不習慣 問我他有沒有機會出去 是不是被冤枉就只能一路被冤枉下去 我每次都好言勸慰他 跟他說一些有的沒的 他爸在等他 他老婆在等他之類的.... 後來有一次 他跟我說:X律師 聽說只要跟檢察官承認有在吸毒 就可以出去了 我說:沒有做就沒有做 不要為了一些沒有根據的說法認不屬於自己的罪 只要你真的沒做 法院一定會還你清白 不要擔心(兒子是真的沒吸毒) 三天兩頭來事務所哭的老爸爸 也一再堅持他兒子真的是無辜清白的 叫我無論如何一定要相信他們 附帶一提 他爸的哭泣不是那種大哭 大哭的話誰也受不了 他的哭泣是 默默的 靜靜的流下兩行老淚 然後他會說:我只剩下這一個兒子能夠指望 要我跟法官下跪都可以......(真的很感人QQ) 最後 羈押期滿 檢察官起訴了 移審庭之後 兒子被裁定交保 那晚老父親帶著兒子來到我事務所 兒子把起訴書交給我 我看了之後 猶如五雷轟頂 >///////< 起訴書裡所載的證據清單非常詳細 且不只一個證人指證兒子販毒 然後 兒子很抱歉的跟我說:我不想再被關了 所以剛剛開庭時有跟法官承認我有賣毒 法官才答應讓我交保 我只有賣過幾次....... 不過 X律師 我真的沒有吸毒...... (下篇待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51.198 ※ 編輯: laughgirl 來自: 220.132.251.198 (12/08 16:22)
zoonead:原po是個好律師!! 12/08 16:26
Matsui:還好我看過驚悚以後,就立志遠離刑事案件了 12/08 16:40
syringe:原po好感性... 12/08 16:43
rebica:叩叩叩叩!! 敲碗敲碗 不要拖搞啦~~~ 12/08 16:47
vidar:不要當富奸~(敲碗) 12/08 16:49
miraculouss:好看...(敲碗) 12/08 16:54
popowin:大推~期待律師板多點這樣的分享(變相請求原po勿拖稿? XD) 12/08 17:07
alstonfju:這樣難道是承辦檢察官有教唆他人作偽證的嫌疑(驚) 12/08 17:30
Innnn:版標改了耶.....XDDDDDDDD 12/08 17:46
litobook:不要拖稿啦 (敲碗) 12/08 18:44
JackeyChen:原PO簽名檔搞不好會改成「因作者取材 連載無限期停刊」 12/08 19:02
didadi:看到一半就覺得你的當事人原先肯定沒跟你說實話 12/08 19:02
didadi:若僅單一證人證述 供出毒品來源可減刑 這種證詞極少聲押 12/08 19:04
didadi:看到你的當事人果然跟你承認有販毒 很多事不能一頭天真 12/08 19:05
Scholz:呵呵…看到販毒…這種結果不意外… 12/08 19:22
proletariat:話說今天報紙有[司法弱勢]被誣援交 他認罪換安寧 12/08 19:44
proletariat:當事人也是受盡折磨 還好遇到貴人 不然這輩子就烏有了 12/08 19:45
mattaus:先爆卦 原PO人如其名 是個正妹 12/08 21:20
mattaus:講到檢方聲押,看他的目的。有時候也是可以討價還價的... 12/08 21:32
skysirius:喔喔喔,好想知道後續!! 12/08 21:32
mattaus:有一次我就直接跟檢方擺明說,除非怕再犯或串供.. 12/08 21:34
mattaus:要多少金額保都可以接受..結果100萬具保 12/08 21:37
mattaus:最可笑的是 最後該案不起訴處分.... 12/08 21:38
laughgirl:檢方會聲押就是因為還有其他證人指證 這我也知道 :) 12/08 21:49
laughgirl:只是 就算有二人以上證人指證 我還是覺得有清白的可能 12/08 21:51
laughgirl:當時第一次聲押庭的法官 是在就算知道有二人以上證人 12/08 21:52
laughgirl:指證的情況下 他還是認定檢方證據不足 而裁定交保 12/08 21:53
laughgirl:就算我的當事人最後承認犯罪 但法官當時的程序正義 12/08 21:55
laughgirl:還是令我印象深刻 :) 12/08 21:56
rebica:三人成虎嗎 坐在法官席也不會讓英明度加成 12/08 22:02
※ 編輯: laughgirl 來自: 122.121.76.19 (12/08 22:11)
VVax:  12/09 23:48
VVax:╭──────────────ψFC 12/09 23:48
VVax:│ ◣▆ ▇▇▇ ◢█◣◢█◣ │ 12/09 23:48
VVax:│◥██◤ ▆◤ ██████ ‥│ 12/09 23:48
VVax:│ █◢ ▃█▄ ██████ ︶│ 12/09 23:48
VVax:│ ◤◥ ◢█ 文█▊█▊██起來│ 12/09 23:48
VVax:╰───────────────╯ 12/09 23:48
osman70:被騙了不會不爽嗎?怪不得很多法律人做到後來,心都很硬 12/25 15:02
> -------------------------------------------------------------------------- < 作者: laughgirl (想念小米) 看板: Lawyer 標題: Re: [轉錄] 立即停止濫權羈押/高鐵案當事人 … 時間: Tue Dec 9 14:46:01 2008 當了律師之後 不只一個前輩提醒過我 對當事人的話一定要心存質疑 當事人都會說謊...... 有一次 指導律師又提到我的老毛病(太容易相信人) 我反問:王律師 如果每個來事務所的當事人我們都要先抱持質疑 那我們怎麼能說服自己努力幫他打贏官司?! 回到南部執業 尤其現在的事務所又以刑案為主 當事人說謊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 我被迫變成 "對當事人的話 原則上不相信"的地步 因為當事人無法判斷在法庭上說謊的後果 他們總是一廂情願的對律師陳述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但有時 說謊要維護的"不利" 只是"小利" 卻可能造成整個案件無法挽回的下場 所以 我開始努力學習 怎樣去突破當事人心房 務求先行了解事件的"真相" 再針對當事人告訴我的"真相" 就案件進行攻擊防禦 那麼 在我的努力之下 逼問出來的"真相" 就一定是真實的嗎? 若要求律師需擔負尋求真相的責任 似乎未免過於沉重 而這也不是律師的強項 在面對最後拼湊出來的"真相"時(永遠不可能還原事實) 我開始期盼 我的"天真"能夠回來 好讓我說服自己相信 然後盡力去做 某程度上的一味"天真" 似乎也成了律師不得不然的宿命 XD 然而不可否認 這樣的"一味天真" 有時卻往往成為翻案的契機! -------------------------------------------------------------------------- 第二個要跟各位分享的案子 是我手上的現在進行式 當初來事務所委任的 是被告的哥哥 一個在台北工作的哥哥 風塵僕僕的來到我們事務所 告訴我們 他弟弟被抓了 然後現在被收押禁見 好像是販賣安非他命..... 他疲倦的說:我弟弟有在吸毒我知道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在賣毒 但他沒前科 爸媽因為弟弟吸毒的關係 已經不理他了 我是他唯一的哥哥 雖然弟弟變壞 可是終究狠不下心 X律師 我不要求弟弟一定無罪 只求你盡力 也幫我問問看他需要甚麼...... 受委任後 當天下午我就去看守所接見被告 弟弟告訴我:警方在我住處有搜到毒品 磅秤 他們說有兩個證人指證我販毒給他們 可是我真的沒有賣 那兩個證人是警察找來陷害我的........ 他還告訴我 當天在警局裡 有一個因為他案被抓的人 看到警察在教那兩個證人怎麼把弟弟咬出來 然後叫弟弟小心云云 恩 似乎是一貫的毒販說謊伎倆 都有兩個證人指證了 也搜到毒品和磅秤 還說是警察找人來誣陷他?! 警察幹嘛那麼無聊 誰不去誣陷 就誣陷你?!(X律師內心戲) 弟弟在委任律師前已自己提了抗告 可是抗告未附理由 所以很快被駁回了 我安慰他 只要是販毒 又有兩個證人以上咬你 幾乎都一定會被收押的(無奈) 抗告也幾乎都沒用 現在只能等檢察官開庭了 等到羈押期快滿了 檢察官還是沒開過庭 恩 這很正常 我就跟弟弟說 我們會替你遞交保的聲請狀 到時看延押庭的法官怎麼說 (弟弟到現在都還只是"聽說"有兩個證人指證他 但究竟是誰也不知道 資訊實在少得可憐) 法官在延押庭時 照例還是甚麼都沒說 一樣問了兩三句 就打算裁定繼續收押禁見 這時我站起來 跟法官說: 報告庭上 如果這個案子只有兩個證人 僅憑兩個證人的證言 證據似乎不夠充分 再者 被告沒有前科 也確實沒有販毒 收押迄今 也沒開過庭 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被抓 請庭上再斟酌一下 看看是不是讓被告可以交保 或至少解除禁見.......... 說真的 我也只能說這麼多了.......(誰叫偵查中辯護人沒有閱卷權><) 法官看了我一眼 然後也沒看卷 直接問檢察官 (檢察官難得在延押庭蒞庭 我猜八成是知道證據不足來壓陣 ><) 很好 檢察官也站了起來 然後跟法官說: 還有其他數名證人要傳 被告還是有串供的疑慮 請庭上准予收押禁見 我又站起來 試圖要再反駁一些:當初收押時僅憑兩個證人 現在才說有其他證人....云云 法官不耐煩的說:好了 X律師 檢察官都說他要再查了 本庭裁定被告繼續收押禁見! 於是 我的被告還是繼續被收押禁見 開了延押庭 我們也只是多了 "還有其他證人要傳"這一個訊息 -_- 我的當事人又再被關了兩個月 前後整整四個月 他只開過一次延押庭 檢察官沒開過半次庭 在每次我去看他的時候 他不時問我:X律師 為什麼檢察官到現在還是不開庭? 我要跟檢察官說我真的是被冤枉的 我真的很怨恨 已經恨到想去死....... 有一次 我終於受不了他這樣一直碎碎念說他是冤枉的 他要去死 我說:誰叫你要吸毒結交壞朋友 碰那種東西你就要知道 會有今天的風險 (話說 我老是接毒品的案件 已經令我當國中老師的妹妹相當不爽 她不只一次跟我說 毒品害慘了年輕人 她還曾說我幫毒販辯護有一天會有報應>< ) 總而言之 在弟弟被關的四個月中 我看著他由一開始因為失去自由而茶飯不思、漸漸消瘦 後來變成如魚得水、面色紅潤 還會跟我談笑 且跟我說:我就當幫法官一個忙 讓檢察官可以安心查案 以後法官會還我清白 唯一不變的 是他始終堅持他都是自己吃 絕沒有賣! 延押期滿前某一天 檢察官起訴了 法院書記官打電話給我說: X律師 我們現在要開移審庭 被告說希望律師到場 你現在能過來嗎? 好樣的 中午吃飯時間開移審庭 然後現在要開庭 叫我立刻過去 我只好含淚放下口中的雞腿 跟書記官說:好 我馬上過去 等我五分鐘 然後飛也似的 衝到法院開庭 我一定要第一時間看看為什麼弟弟說他沒做 但是還是被押了那樣久....... 到了法庭 法官先給了我一份起訴書 很好 我再一次五雷轟頂 甚麼兩個證人 根本就是有六個證人指證 證人指證也相當具體 時間地點也都羅列的很詳細 還有上百通的通聯紀錄 幸好我沒全然相信弟弟的說詞 甚麼被冤枉 想去死 哼....X他的 開庭時法官問被告:你認不認罪? 被告搖搖頭 說:不認罪 法官:你確定不認?有那麼多證人指證你有賣毒..... 你要不要我念給你聽...... 被告看著起訴書說:我現在正在看... (囧) 法官:既然被告不認罪,那裁定收押,解除禁見。 回到事務所後 我打了通電話給被告的哥哥 我跟哥哥說:不太妙 有六個證人指證...... 哥哥說:啊 當初不是只有兩個 怎麼現在那麼多......沒關係 X律師 你盡力就好 我弟弟一切就靠你了 一審的律師費 我這個月薪水發下來就會先匯過去....拜託拜託... 隔天我去看守所看弟弟的時候 我一臉賽色問他:你不是說你沒有嗎?現在有六個證人都說你有.... 弟弟(不安貌):怎麼辦 X律師 我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說我有 可是我真的沒有... X律師 我會不會被關很久很久..... X律師:你好好想一想到底有沒有 如果有的話 早一點認罪會判比較輕 弟弟:可是我真的沒有.... X律師:起訴書上的證據那麼多 證人也都講你有 時間地點都有交代 你確定你沒有? 弟弟:我真的沒有...(越來越小聲) X律師:你如果真的沒有 那我一定替你爭到底的 可是如果有 我建議你考慮認罪 會判比較輕 畢竟你沒有前科 也還年輕...... (後面這句才是重點) 弟弟(瞬間眼睛一亮):那你要替我爭到底 我真的沒有! 不知道為什麼 在他的堅持之下 我被說服了 是真心的被說服 就算他哥還沒付律師費 就算有六個證人指證他有 就算有上百通的通聯 就算每個證人指證歷歷 我的當事人說沒有 我逼問了那麼久之後 他還是說沒有 所以我選擇相信他! 回事務所後 我交代助理幫我聲請閱卷 然後 我和助理到了閱卷室 看到了一疊將近50公分高的卷 我和助理倒吸了一口氣 然後開始瘋狂影印 一直印到閱卷室的小姐趕人 還是印不完 她請我們明天再去繼續印 = = 等全部影印完 助理裝訂完畢 已經是幾天後的事了(助理很忙@@) 我看著助理把沉甸甸的卷搬進我的辦公室 看著桌上堆積如山的案件 我開始發呆..................... 我手上 還在跑的案件 至少三十件以上 >//////< 又有每天照三餐打電話囉嗦的當事人數名 喔~~~~ 我錢還沒收 可不可以反悔 >_<(當然是開玩笑) 第一次的準備庭來得很快 不過 我卷還是沒看完 也尚未整理齊全 只好先簡單寫個準備程序狀 開庭時 照例爭執筆錄證據能力 檢察官說:如果辯護人執意要爭執偵查中筆錄的證據能力 那可以勘驗光碟 我陷入思考(因為法官最不喜歡勘驗偵查中筆錄光碟) 但如果不爭執 如果弟弟真的是被陷害的 情勢會變得很不利 法官(笑):辯護人你可以先把光碟閱回去 自己慢慢看 X律師(最討厭被笑):好 那我再遞狀聲請 法官:那給X律師三個禮拜的時間 要再補更詳細的準備書狀喔 X律師(狗腿):謝謝法官~ 回到事務所 我請助理幫我聲請閱覽光碟 過了一個禮拜後 書記官才通知可以去拿光碟(燒真久) 然後我忽然有一件十幾個當事人的祭祀公業案子跑來 整個忙到焦頭爛額 忙到告一個段落 我開始著手看偵查中光碟 也開始聚精會神整理卷內證據 首先 證人的說法幾乎都是同一個模式 這點讓我開始起疑 然後我發現 原來弟弟被收押時 真的只有兩個證人 那其他證人是怎麼來的呢? 是在被告被收押後 檢察官同意偵辦的員警私自"接聽"被告的手機而來 怎麼接聽?接聽的內容是甚麼?這些人到底為什麼願意跳出來指證被告? 其中不乏被告的朋友 還有幾個算蠻熟的(和弟弟一同參與廟會活動的朋友) 我個人認為 未經被告同意 接聽被告扣案的手機 這樣的辦案手法是有問題的 等於無限擴大了被告的風險(不過這個部分 現下先不討論) 然後 我看了當初一開始那兩個證人的筆錄 會不會太誇張了... 警詢筆錄中 今年年初交易的時間和地點竟然記載得鉅細靡遺 連幾月幾號幾時都說得出來? 再一一核對後來檢方調到的通聯記錄 除了交易的時間和通聯紀錄上的時間完全不符外 甚至其中一個證人 無論警詢筆錄亦或偵訊筆錄 都證稱是撥打被告的A手機號碼 並不知情被告有另支B手機號碼 然後該證人說用來和被告連絡的家中市內電話 通聯紀錄皆顯現只有和被告的B手機有連繫 看了偵查光碟我更無言 檢察官也發現了 然後問:你不是說你不知道被告的B手機嗎?為什麼你說打A手機 可是通聯紀錄都沒有? 被告吞吞吐吐答以:我不知道..... (上面這一段 筆錄裡沒有打出來 要看光碟才知道) 檢察官起訴的三十幾次販毒 只有一兩次證人所言的時間是和通聯紀錄相符 最扯的是 有一個證人說是用手機跟被告聯繫交易毒品 並在第一次偵訊時說了一堆日期 然後檢察官問:你怎麼記得那麼清楚 證人回以:因為我都是禮拜五或禮拜六跟被告拿毒品 第二次再次偵訊該證人時 檢察官先問:你之前說的那些日期都和通聯紀錄完全不符合 證人:我記不清楚了 檢察官:你說你從一月開始到五月 每個月都跟他買三次 可是你只有四月和五月跟他通過電話 證人:那就是我忘記了 檢察官:你說都是禮拜五和禮拜六 可是通話時間根本都不是禮拜五和禮拜六? 證人:........... (上面這一段偵訊內容 筆錄中還是沒打出來 都是要看光碟才知道檢察官曾經質疑過) 我有問題的是 檢察官如果在偵訊時 都已經發現證人明顯陳述不時 前後矛盾 為什麼還敢洋洋灑灑全部寫入起訴書 起訴被告三十幾次的販毒? 當初的兩個證人怎麼來的呢? 現在沒人知道 只知道當初我的被告被收押時 確實只有兩個證人的警詢筆錄和偵訊時 檢察官問:是不是和警詢都一樣? 證人回以:是 這樣無意義的偵訊筆錄 我開始想起我當事人跟我說 在警局裡有人叫他小心 看到樓下警察和那兩個證人在泡茶 說要把他咬出來...... 很扯 僅憑兩個證人的指證 完全沒有其他證據 法官還是裁定收押禁見 然後延押時 檢察官說還有其他證人要傳 所以我的當事人又再被羈押了兩個月 之後 縱算檢察官都已經察覺到證人所言和事實有諸多不符 疑點重重 他矇著眼還是起訴近三十餘件 每件幾乎都無實證的販毒交易 最後 法官看了表面上有那麼多證人指證 洋洋灑灑好幾頁的起訴書 我想法官根本也沒有時間 在移審庭前先行研卷 所以仍舊裁定我的當事人繼續收押 到現在我的當事人已經被收押了半年 然後 他真的很有可能是無辜的 至少 卷內證據沒有辦法證明 他確實曾經有過一次 販賣安非他命予他人 高達50公分的卷 沒有一樣強而有力的證據足以顯示 我當事人確實販毒 應該被收押 前兩天我去看他 他紅著眼告訴我 他現在已經可以不恨警察找人害他 可是 為什麼其中有幾個 是他的朋友...... 他說只要讓他出去 他要跟這些人同歸於盡 反正 他的爸媽也已經不理他 他也沒朋友了 沒有牽掛了......... (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51.198
absolution:請問可以轉錄嗎?(會註明來源及作者) ^^b 12/09 15:10
laughgirl:不好意思 我現在還是只想在這裡分享 謝謝:) 12/09 15:15
weipo:妳是個好律師:) 12/09 15:20
miraculouss:真的太好看了! 12/09 16:20
absolution:ok.沒問題!你的當事人找到麼認真的律師,真是太幸運了^^ 12/09 16:34
PA2010:推 12/09 16:49
popowin:推~用心的好文~原po不拖稿的精神讓人感佩XDDDDDDD 12/09 17:06
※ 編輯: laughgirl 來自: 220.132.251.198 (12/09 17:08)
asgardself:這讓我想到先前新聞上有毒販被抓 然後警察違法監聽發現 12/09 17:12
asgardself:其中有殺運鈔車保全的......唉 侵害人權的事超多的 12/09 17:13
vidar:好文好人 用心幫推 12/09 19:03
Scholz:好認真噢…妳是個好律師 12/09 19:47
mattaus:唉~我快60件案子,還不含隨時可能出現的英文撰約 審約 12/09 23:07
mattaus:真的是同梯不同命... 12/09 23:07
VVax:  12/09 23:48
VVax:╭──────────────ψFC 12/09 23:48
VVax:│ ◣▆ ▇▇▇ ◢█◣◢█◣ │ 12/09 23:48
VVax:│◥██◤ ▆◤ ██████ ‥│ 12/09 23:48
VVax:│ █◢ ▃█▄ ██████ ︶│ 12/09 23:48
VVax:│ ◤◥ ◢█ 文█▊█▊██起來│ 12/09 23:48
VVax:╰───────────────╯ 12/09 23:48
lencelot1984:好律師! 12/10 12:41
RonaldPan:推 12/10 18:07
amurorei:好熱血啊......真是年輕律師楷模 12/10 22:17
Doric:推好律師!!!感謝你分享好文~~~^^ 12/11 16:41
wahsp:好誠懇的文章,我被妳感動了...... 12/15 00:00
> -------------------------------------------------------------------------- < 作者: greatshiau (百P) 看板: Lawyer 標題: Re: [轉錄] 立即停止濫權羈押/高鐵案當事人 … 時間: Tue Dec 9 15:23:05 2008 對不起,我不小心看到這篇文,心中有些許感觸不吐不快 小弟只是個法律系低年級學生,這個學期有幸到法庭做法庭觀察 看到了一些奇怪的現象,尤其小弟對檢察官尤其不滿 我看了一個學期的庭,看到有些檢察官真的很...,實在不知道怎麼說 感覺是根本不重視案子吧,到法庭上說個起訴要旨如起訴書(甚至這幾句話也說不清楚) 請法官依法判決,之後好像就沒有檢察官的事了,甚至讓我覺得檢察官對卷證根本不熟 有的時候我想如果我是被告,我真的會服氣是這種說話含糊來法庭虛應故事的 檢察官起訴我嗎? 其實整個法庭的運作都和我原本的想像差蠻多的,尤其是檢察官真的很讓我失望 檢察官的表現普遍不如法官和律師,有詰問證人或被告的檢察官反而是少數(真的很少) 胡言亂語打到這邊,只是有點不相信那些檢察官通過了司法特考,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18.235.128 ※ 編輯: greatshiau 來自: 203.118.235.128 (12/09 15:26)
Matsui:為檢察官說句話好了,如果討債的人少告一點詐欺 12/09 16:37
Matsui:檢察官一定會有很多時間好好準備的 12/09 16:37
chrishotdog:那是因為偵察跟公訴檢察官是不同人 12/09 17:39
chrishotdog:卷證裡面該有的起訴內容與相關證據都有講明了 12/09 17:39
chrishotdog:所以你才會認為檢察官開庭時比較不認真 12/09 17:40
chrishotdog:不過,公訴檢察官對於案件的掌握度,由於該案並非 12/09 17:40
chrishotdog:他從頭到尾偵辦,所以很多時候遇到問題,還是會先回去 12/09 17:41
chrishotdog:請問當時偵辦檢察官相關情形 12/09 17:41
chrishotdog:再決定下一步,或用狀紙來請求調查相關證據 12/09 17:43
Scholz:第一,你看到法院可能是高院…那裡是養老用的… 12/09 19:33
Scholz:第二,如果公訴人認真起來的話…身為辯護人的你會想哭的… 12/09 19:35
Scholz:像地院有些檢察官不但會跟告訴人串好…更會不斷異議… 12/09 19:37
Scholz:讓你詰問起來,壓力很大(祇要是檢察官異議,幾乎都是成立 12/09 19:38
JackeyChen:那我只能說你看得還算太少,或者運氣比較差 看到的都是 12/09 19:50
JackeyChen:比較沒有爭議 或比較少衝突性、趣味性的案件。 12/09 19:50
Legolasgreen:推S大 高院真的是養老用的 12/09 22:52
ichliebedich:開庭本來就是法官打律師阿...高院尤其是如此....~ ~: 12/10 13:17
Roawen:沒這麼誇張吧 高院法官一般都對律師很客氣 只是比起地院 12/10 14:30
Roawen:很難去從他們的審理態度觀看出案子的走向..跑高院刑庭久了 12/10 14:31
Roawen:只能歸納出一個心得:老法官都靠fu在下判決..反正被發回他 12/10 14:32
Roawen:們也不怕 最高發回更審的指摘理由他們有時候也沒在鳥...不 12/10 14:33
Roawen:過最近也碰到一兩位年輕的高院受命法官 感覺就不大一樣..XD 12/10 14:35
all4u:高院養老用?會一直異議? = = 12/10 15:17
all4u:前面是最高還高院?後面會不會是太倒楣了? 12/10 15:19
Scholz:all4u兄…我猜我遇到可能在高院都比較溫和的類型吧… 12/10 19:18
rebica:比較輕鬆應該是高檢 高刑兩極 高民普遍很強 審判長更是可怕 12/10 19:23
rebica:高檢男檢比較不犀利 女檢就比較可怕一點了 12/10 19:26
rebica:個人心得 12/10 19:26
Scholz:呵呵…應該是高院公訴檢察官(果然簡略會出現問題) 12/10 19:45
Scholz:不過地院檢察官真得比較認真(說不定是我運氣差) 12/10 19:47
Scholz:這篇不是在討論檢察官嗎?高院法官有很多很厲害的 12/10 19:50
Aenyie:高檢署 高爾夫球檢察署不是叫假的 12/10 21:01
greatshiau:各位道長真厲害,我看的是高院 12/12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