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次,此三自性為異不異?應言非異非不異。
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依他起;
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遍計所執,
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
由何異門,此依他起成依他起? 依他熏習種子起故。
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
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圓成實? 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
三自性非異、非不異。
由不同的角度切入去理解,而有所不同。
依他起自性,
是因為種子的熏習,也就是因果而起。
遍計所執自性,
是緣由於「遍計」這個動作,也就是虛妄分別的動作。
然後又「遍計」著「所遍計」出來的相。
圓成實自性
因果生起後,「遍計」所得到的,並不是有的,而是畢竟空的。
此三自性各有幾種?謂依他起略有二種:
一者、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
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
由此二種依他別故,名依他起。
依他起有兩種,
依他熏習,所以種子生起。
依他雜染,所以不清淨。
遍計所執亦有二種:
一者、自性遍計所執故,
二者、差別遍計所執故,
由此故名遍計所執。
遍計所執有兩種
自性遍計所執,
這個是十八界或五蘊的自性所帶來的虛妄分別境界。
差別遍計所執,
在十八界與五蘊所帶來的境界或相當中,遍計為苦義,空義,無常義等。
印順法師在這邊補了一句:
「自性遍計,執諸法的自相;差別遍計,執諸法的共相。」
圓成實性亦有二種:
一者、自性圓成實故,
二者、清淨圓成實故,
由此故成圓成實性。
圓成實性也是兩種
自性圓成實
圓成實應該也可以解釋為空,自性圓成實,也就可以是自性空。
自性的話,應該就是我們凡夫眾生的自性,五蘊的自性,十八界的自性。
色、受、想、行、識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這些可伴意、觸、受、想、思、運作的,
依附四大而產生境的。
遍計所執自性有依他起,
自性圓成實也依他起,
所以如論中這段一開始所說,三自性,非異、非不異。
清淨圓成實
清淨空,應該是指,
行深般若波羅蜜成功後,畢竟空的時候,
這方面的解說我覺得應該是可以直接參照ycc師兄分享的
【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經】
「世尊!佛法、菩薩法、聲聞法、緣覺法,乃至凡夫法,皆不可得。
何以故?畢竟空故。畢竟空中,無佛法、凡夫法。
凡夫法中,無畢竟空。何以故?空不空不可得故。」
「世尊!無有一法如微塵許,名為無上。
何以故?檀波羅蜜檀波羅蜜空,乃至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空,
十力十力空,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乃至薩婆若薩婆若空。
空中無無上,無上中無空。空不空畢竟不可得故。
世尊!不可思議法是般若波羅蜜。」
自性空的時候,若是來自差別遍計所執,
也就還是有所遍計,也還有尋伺,或思議。
這與畢竟空,不可思議法就有差別。
遍計有四種:
一、自性遍計,
二、差別遍計,
三、有覺遍計,
四、無覺遍計。
有覺者,謂善名言;
無覺者,謂不善名言。
這邊的四種遍計,自性遍計與差別遍計,先前有。
所以這邊只有多解釋「有覺遍計」,「無覺遍計」。
有覺、無覺的差別是善、不善名言。
名言的定義,我節錄上一篇的筆記,上一篇有比較多這方面的內容。
世親釋三卷十九頁云:
名言熏習差別者:謂眼名言熏習,在異熟識中,為眼生因。
異熟生眼,從彼生時,用彼為因,還說名眼。
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別亦爾。
(個人白話翻譯: 眼,這個名言熏習,在意熟識當中,為眼這個物體生因,
若有理解錯誤 在異熟識當中產生了,眼這個概念,所以名字叫做眼。
還請指正,感謝。 耳等,其他的名言熏習都是以此類推。 )
善名言,好比像是我們知道什麼叫做是電腦,
對於這個詞或物件有個認知。
然後可以操作電腦。
不善名言,我之前養的小貓不知道電腦是啥,
但是看我整天在打電腦,也跑過來跟我搶鍵盤一直按,
結果按一按似乎不知道是幹嘛,然後翻我白眼。
http://tinyurl.com/3dkw5dk
(那時後我正在修剛拍他的照片,相機還在手邊,所以我又拍下來了。)
對於電腦這個物件,因為有無名言熏習所產生的認知差別,
我的「遍計」跟貓咪的「遍計」就會不同。
如是遍計復有五種:
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
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
三、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
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
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這邊是繼續延伸遍計,
應該是由自於名言熏習所出現的「名」,「義」,
而又分了五種遍計。
第一種
依照「名」去遍計「義」的自性,
依照這個「名」卻推論有這樣的「義」。
第二種
依照「義」去遍計「名」的自性,
因為「義」是這樣,而推論有這樣的「名」。
第三種
依照「名」去遍計「名」的自性,
知道了一個「名」,卻不了解「名」的「義」。
第四種
依照「義」去遍計「義」的自性,
知道了一個「義」,但不知到這個「義」叫甚麼「名」。
第五種
依照「名」與依照「義」,去遍計「名」與「義」的自性。
這是「名」與「義」都清楚瞭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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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聞而得覺,未聞慎勿毀,無量餘未聞,謗者成癡業。
如文取義時,師心退真慧,謗說及輕法,緣此大過生。
惡意自性惡,不善不應起,況移於善處,應捨大過故。
【大乘莊嚴經論 成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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