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由異門,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云何三自性不成無差別?
若由異門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遍計所執及圓成實;
若由異門成遍計所執,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圓成實;
若由異門成圓成實,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遍計所執。
依他起的有三種自性,先前說這三種自性是非異、非不異。
這邊的問題是
云何三自性不成無差別?
這句話以印順法師的拆解是: 為何「三自性不」「成」「無差別」?
也就是說,為何三自性是分開的而不是無差別的?
後面的解釋大概是,
若由「異門」成就了依他起自性,就不會是遍計所執自性,與圓成實自性。
若成就了遍計所執自性,就不會是依他起自性,與圓成實自性。
又若成就了圓成實自性,也就不是依他起自性,與遍計所執自性。
就我自己的理解,
三自性的主題,是一致的。好比說我們的色身。
因為過去的種下的因,而產生了此世在這成為人身的果。
這邊是屬於依他起自性,應該就是針對因果運作的部份。
依照成唯識論內說的
「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外蘊,或有或無。自心內蘊,一切皆有。
是故,我執皆緣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
有了色身,有自心,與外蘊等的運作功能,源由這五取蘊,遍計所執著為有「我」。
遍計所執的自性,應該就是針對於這個行為的部份。
圓成實自性則應該是,
當有色身時,但是可以在色身五蘊運作時而不「取」,能夠自性空的時候。
這三種的主題都是色身,但是卻又是不同的。
依他起的部份就是,現在的色身是過去種下的因所得的果。
遍計所執自性是,有了色身之後的執著,而注重於「執著」這個行為本身上面。
圓成實自性的部份應該是,當有了色身,但是能個做到自性空的時候。
復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顯現而非稱體?
由名前覺無,稱體相違故;由名有眾多,多體相違故;由名不決定,雜體相違故。
此中有二頌:
「由名前覺無,多名,不決定;成稱體,多體,雜體相違故。」
「法無而可得,無染而有淨,應知如幻等,亦復似虛空。」
印順法師認為這個問,在成立唯識而無義上,是很重要的。
依他起自性是,一切有因緣生滅的種種虛妄境界,
遍計所執自性是,一切的依他起之中的,「似義」顯現執著。
那麼遍計所執是由自於依他起自性的,怎麼不是稱為依他起自性法的體呢?
印順法師認為這個問,在成立唯識而無義上,是很重要的。
在解釋這邊時,印順法師用了許多先前五種遍計「名」「義」的相關細節。
在有名字之前,
或有名言熏習之前,也應該可以是說,在給事物一個定「義」之前,沒有「覺」。
因為沒有「覺」,依他起與遍計所執所「見」到的「相」會不同,也就相違了。
當知到一個境界顯現的「名」「義」,而後接收到這個境界時,
或感覺的這境界是此「名」此「義」。
不知道這個境界的「名」「義」時,而後接收到這個境界時,
就不會連結到那個「名」與「義」,
這時接受,或說「見」到的「相」就不是那個「名」或那個「義」。
有了名字之後,
一個境的名字可能有很多種,所遍計的「義」就出現了很多種。
一個境只是一個境,當有了很多的「名」與「義」,成了多體,
兩者也就相違了。
名字不決定,
這邊好像是說,有了一個名字,但是它的「義」可以有多種而不決定。
這樣子「義」就雜亂了,也就是雜體了。
上面我用的詞是用「境界」,這個應可替代為,對應意根的「法」。
然後在套入頌中。
復次,何故如所顯現實無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無所有?
此若無者,圓成實自性亦無所有;
此若無者,則一切皆無。
若依他起及圓成實自性無有,應成無有染淨過失。既現可得雜染清淨,
是故,不應一切皆無。
此中有頌:「若無依他起,圓成實亦無,一切種若無,恒時無染淨。」
依他起顯現的實為無所有或說唯識而無義,
這邊兩個一切,印順法師的說法為『「非一切」所現的也於「一切」時中』。
所以應該是,依他起自性不是所有的(not all),在一切的時間當中都是沒有的。
如果是一切皆無,那麼也是無。
依他起為沒有了,圓成實也沒有了,那麼也就應該沒有「染」「淨」,
可是現在可以證得有雜染清淨,
所以不是一切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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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聞而得覺,未聞慎勿毀,無量餘未聞,謗者成癡業。
如文取義時,師心退真慧,謗說及輕法,緣此大過生。
惡意自性惡,不善不應起,況移於善處,應捨大過故。
【大乘莊嚴經論 成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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