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010200 (新世紀福音板主EVA)
看板Learn_Buddha
標題[討論] 句讀不同,原義失真的可能性
時間Fri Sep 9 20:01:27 2011
句讀不同,是不是有原義失真的疑慮?
句讀,就是標點符號。
EVA認為佛典中,句讀不可隨意竄改,
EVA舉輕鬆一點的例子,
應該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嚴重的問題。
在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中,
林員外,在方堂鏡狀師的代打之下,
到九品芝麻官包龍星那邊,狀告很貧窮又不識字的黃老先生,
林員外的目的是要黃老先生的租金,要狠狠敲他一筆。
其中的爭議點,在於古人契約的句讀問題。
古人契約的原文 :
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于恩人黃老十一家
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
十萬不能轉租別人立此爲據本人兒孫不得有違
包龍星標點 :
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于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
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立此爲據,本人兒孫不得有違。
方堂鏡標點:
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于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
亦可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立此爲據,本人兒孫不得有違。
結果是:
狀師方堂鏡竄改古人契約中的句讀,扭曲原意,而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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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歷代祖師都說:「離經一字,即同魔說」
EVA為《漢傳佛法實修板Learn_Buddha》經藏板主,
另外,有關紫微斗數的部份,EVA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
聽第2首歌~http://www.youtube.com/watch?v=jKz706y4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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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A010200 來自: 218.174.24.9 (09/09 21:03)
推 buddhanature:古代佛經是按自己老師傳承和自己來句讀的~有些祖師 09/10 14:06
→ buddhanature:大德與老師句讀也有些微不同,解釋也不同,有時看經 09/10 14:07
→ buddhanature:體會深一點以後還是會換句讀的 09/10 14:07
推 buddhanature:此案方堂鏡句讀不成立,因為黃老經查是林大福恩人, 09/10 14:10
→ buddhanature:這個判例稍有點戲劇化,是糊塗法官(縣太爺)收賄結果 09/10 14:11
→ buddhanature:年租銀兩三十萬據不合常理,除非租皇宮一所 09/10 14:14
→ buddhanature:若是此租契收於黃老的兒孫家中,那麼"本人兒孫不得 09/10 14:24
→ buddhanature:有違" 即是給黃老一家人保障權,故租約應該是保護黃 09/10 14:25
→ buddhanature:老一家,不是保障林家自己人~ 09/10 14:25
→ buddhanature:方唐鏡? 09/10 17:46
推 ganodermatu:九品芝麻官是為了劇情而寫出的,日常生活哪會有這麼 09/11 10:39
→ ganodermatu:誇張的事,經文還可前後對照,另古代大德也有不同句 09/11 10:41
→ ganodermatu:讀的,倒不如看看不同版本,也是另一個角度 09/11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