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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第三 陳優禪尼國王子月婆首那譯 法性品第五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8/0231_003.htm 經文: 是故修行為斷無明,無明若斷,餘十一分則亦復滅。譬如人身,若斷命根餘根靡用。   「大王!邪見外道為求解脫,但欲斷死,不知斷生。若法不生則無有滅。譬如有 人塊擲師子,師子逐人而塊自息;菩薩亦爾,但斷其生而死自滅。犬唯逐塊不知逐人 ,塊終不息;外道亦爾,不知斷生,終不離死。大王!菩薩摩訶薩如是行般若波羅蜜 ,善知因緣諸法生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250.118
AHJKL:推,外道追求長生不死,終不可得。不如斷生而死自滅 10/27 23:15
AHJKL:無生故無有死故。 10/27 23:16
cool810:龍樹《七十空性論》:「四倒生無明,見真則非有,此無故行 10/27 23:37
cool810:無,餘支亦如是。依彼有此生,彼無此不有,有性及無性,為 10/27 23:39
cool810:無為涅槃。諸法因緣生,分別為真實,佛說即無明,發生十二 10/27 23:40
cool810:支,見真知法空,則不生無明,此即無明滅,故滅十二支。」 10/27 23:41
Samus:樓上cool大強者! 龍樹的書我都看不懂@@ 10/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