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freecat (十年磨一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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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101/10/1 幹部會議討論事項
時間Wed Oct 3 00:05:18 2012
在章程修訂完成之前,先就討論事項作簡要說明。
※ 引述《rod007 (月‧優藍)》之銘言:
: 日期:101/10/01
: 出席:恰恰、小翔、阿人、Unz、阿豪
: 列席:鋒哥、小右、Op
: 討論事項:
: 1.章程修改:(1)25人名單為正式球員、以外為候補球員,皆為隊員。
: (2)釐清繳交700、300、100元之界定。
: (3)新隊員試打次數之更改。
原則:
繳700入隊費即擁有隊籍,隊員資格立基於此。
(成為左岸鄉民壘球「隊」的「隊」員。)
球員資格正常運作,即享有參與練球、比賽、聚餐等其他相關的權利義務。
原則上隊籍為終身擁有,一般離隊者(且無保留)僅隊員資格失效而不剝奪。
例外為出席率不足又無法提出可信服的說明,幹部會議通過後,得除去隊籍。
除去隊籍後若想重新加入,自然需重新繳納入隊費700。
300季費是隊員資格的維持費用,
不繳錢就是不給練球,隊員資格假失效,
可以想像成此隊員正在離隊狀態。
就算補繳,逾期時間的練球出席率仍算缺席(下雨也算缺席)
100保留費是隊員資格的保留,對正式球員比較重要。
申請保留者當季理所當然缺席,無法參與練球比賽,
主要是「保留」隊員資格不受出席率計算,
因而不會有出席率未滿40%的相關問題(正式球員的身份不因而被候補球員遞補)
但為了25人登錄以兩季出席率計算的公平性,
此保留方式只能連續保留兩季。
不同於不繳季費,此時隊員資格仍被保留期間,球隊聚餐或婚喪喜慶的補助仍享有。
簡單來說:
繳300才給打否則踢出去,不然就繳100不給打但不把你踢出去。
其他因無法抗力因素而缺席,得不用繳季費或保留費用,
則由幹部會議依一般性原則來評判。
不溯及既往。
新人試打次數增加為四次(比賽日不計入)
目前的新朋友們皆適用。
: 2.討論GOGO、JOJO未繳季費之處理。
財務和管理職權辦理
: 3.討論出席率未滿40%之隊員Ken之處理。
請提出可具信服力之說明,由幹部討論決議
: 4.討論GOGO當經理之可行性。
不通過。
1.球隊目前暫無增額經理的迫切性。
2.
#1GN9hpPD 文中的工作內容,並非經理職責,同時亦無增設經理來辦理的需要。
3.
#1GN9hpPD 文中的出席參與意願,對球隊管理訓練等規劃有不方便處。
4.避免練球內容與隊務之間的爭議。
: 5.討論生育補助之可行性。
暫待實例狀況再行討論。
: 6.購買打擊頭盔。
評估頭盔廠牌差異後再購買。
同時回收原有舊頭盔六頂,若有任何人想購買來個人使用,球隊給予優惠價錢。
: 7.年終尾牙之討論。
隊長主辦,評估各種狀況中。
: 8.參加主委盃之可行性。
訓練職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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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11.197
→ iamperson:雖然隊長的簡單來說聽起來不悅耳, 但簡單來說真的是這樣 10/03 00:19
→ iamperson:有疑問的還是請盡快提出討論!! 10/03 00:20
推 larry29929:閱 10/03 09:39
推 smallbighead:閱 10/03 09:55
推 opop7:讀˙ 10/04 14:32
推 KENyroj:抄收 10/04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