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九十一學年度上學期開始服務之案件記錄依總號歸檔置入資料夾
各社員如欲查尋案件記錄
請先至各組每週繳交案件紀錄之資料櫃內
利用「服務案件統計概況表」查案件紀錄的總號
再至案件紀錄資料夾以總號查找案件紀錄
資料夾中案件記錄可取出以方便抄寫或影印
但不得攜帶出社辦
使用完畢後請務必依總號順序放回原資料夾
謝謝大家的配合
案件紀錄之整理採用以上的方法
是著眼於之前的案件紀錄整理方式混亂(舊制是以日期來整理案件紀錄)
社員要尋找之前所接過的案件紀錄可能因已被別組調走而不知去向
(因同一個當事人不一定每次都會被同一組服務)
且掛號時要尋找當事人的舊案件資料也非常耗時
Ex. 甲當事人於4/12是第一組服務,而4/19是第二組服務,4/26是第三組服務;
若以舊制則此案件紀錄之動向將依4/12→ 4/19→ 4/26而不固定
因此現以按照總號排列的方式將案件紀錄整理歸檔
欲尋找案件紀錄時只要以總號來找即可
所以各社員如果能在服務時即將當天所接的案件之總號自行紀錄下來
於日後寫案例要旨或案例分析而要查尋所接過的案件紀錄時將會比較方便
若無紀錄也無妨
只是要先至各組每週繳交案件紀錄之資料櫃內查案件紀錄的總號
以上說明關於案件紀錄之整理採用新方法之因
新方法實施,若造成各社員不便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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