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總務彥妤的好搭擋總務小玉~~
以後社務開銷等請向我報帳,以下就為大家說明注意事項:
1. 一般支出請持:
1) 統一發票: 如果沒有印記品名,請手寫項目上去。
二/三聯式發票: 抬頭請寫"台大法律服務社"。
2) 可報帳收據:
*是指"免用發票專用收據",抬頭請寫"台大法律服務社"。
注意上面要蓋"免用發票專用章"。
*儘量不要在學校福利社、圖書部或軍公教福利社購物,
這些地方的收據無法報帳。
*收據上的項目要分項填寫: 信封、原子筆、等等....
不可以籠統的寫文具兩個字。
*要和個人購買的東西分別開立發票/收據。
2. 3000元以上的日常支出,最好先填支出申請單,載明用途請老師同意。
3000元以上的重要支出,如印刷、修繕等等,最好有3張估價單再請款。
3. 提出單據之後,可能要等我回去填好帳冊才能交付款項,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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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