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九十三年一月九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點二十分至一點二十分;
地點:法律服務社社辦;
方式:應親手交給 許士宦老師,
並於登記表上簽名;(不可如「案例要旨」拋棄占有)
內容:請參酌INFO選課大綱,摘要如下
就經辦之案例,各自篩選一件至三件,依照所定格式
(如所分發之;「法律實習一」案例解析報告),分成
「案情」及「解析」兩部分,提出書面報告。每一案例
報告之字數以不超二千字為宜;其內容、論點以能涵蓋
實體法與程序法、理論與實務等方面,而從多角度進行
解析者為優;
格式:請自行於社網頁http://www.law.ntu.edu.tw/legalservice/
「社員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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