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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恕刪一些] : 如果像是浮士德,用命去換願望呢?? : 更正: 但是浮士德是用靈魂去換,不是用命。 : 為什麼我會談到這個問題。就如同A大說的一樣, : 經濟學和倫理學之間的差異。 : 不過我不是很清楚經濟學那邊,問題是在於對人命的看法上。 : 畢竟,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沒有任何物品或金錢能夠替代。 : 所以殺人罪永遠是每個文化的刑法第一個要立法的罪。 : (對,他是在271條沒錯....) : 而且,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財產,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自由,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平等權,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但是,我們我們能夠去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嗎? 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似乎是不行的。 犧牲一群人的性命,而去救更大一群人的財產及身體,倒是時常上演。 戰爭合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7.193.242
hsuans:死馬賴(?)大大請填版友名單哦 推 218.160.62.154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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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lai:我以為這裡沒人會這樣叫我 XD 推218.167.193.242 06/02
didadi:突然驚覺作者的id...平常看文不看人的敗點 推140.112.221.211 06/02
hsuans:之前有人這樣叫的嘛 推 218.160.62.154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