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ai (小賴?我們家很多啊!)
看板Jurisprudenc
標題Re: [討論] 人命不值錢?
時間Mon Jun 2 00:57:11 2003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恕刪一些]
: 如果像是浮士德,用命去換願望呢??
: 更正: 但是浮士德是用靈魂去換,不是用命。
: 為什麼我會談到這個問題。就如同A大說的一樣,
: 經濟學和倫理學之間的差異。
: 不過我不是很清楚經濟學那邊,問題是在於對人命的看法上。
: 畢竟,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沒有任何物品或金錢能夠替代。
: 所以殺人罪永遠是每個文化的刑法第一個要立法的罪。
: (對,他是在271條沒錯....)
: 而且,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財產,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自由,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平等權,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但是,我們我們能夠去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嗎?
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似乎是不行的。
犧牲一群人的性命,而去救更大一群人的財產及身體,倒是時常上演。
戰爭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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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uans:之前有人這樣叫的嘛 推 218.160.62.154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