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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dadi (endless pages)》之銘言: : ※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寶寶喔)》之銘言: : : 舉台大經濟系熊秉元老師書中的一個例子 : : 行人不按規定任意穿越馬路 : : 罰新台幣600元 : : 這表示走斑馬線過馬路的價格為零 : : 但隨意穿越馬路價格為600元 : : 高速公路走路肩也要罰款 : : 但速度較快 : : 一些有錢人寧可繳罰單也要走路肩趕時間 : : 違法行為就行為人而言 : : 就是在其考量個人成本效益後所作的選擇行為 : ^^^^^^^^^^^^^^^^^^^^^^^^^^^^^^^^^^^^^^^^ : 怪怪的 這只是就個案說明會得到一部的答案 : 應該說我們每個人的每個行為 都是經過利害權衡、成本效益分析 : 不僅是違法行為 包括所有上意識的行為 的確,我的重點是要說明 違法行為在一般人眼中多少帶有不道德的色彩 但實際上人在做選擇時 卻很少考量到道德問題 而只在利害關係上打轉 法律規定因為規範事件不同 有時未能發揮其立法功效 此時"非正式規範"的道德...天職...責任...榮譽...誠實 等價值提倡教育便應蘊而生 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也由此展開 例如:派警察抓違法過馬路的機會成本很高 所以行人尊守交通規責 是守法好禮的表現 好國民要遵守交通規則的口號就傳唱不絕 : 我們作的每一行為 都是經過這樣的個人利害權衡 : 而法律規定 則是考量所有利益取捨 : 違反比例原則權衡概念的法律規定 違憲 : 這除了西德聯邦基本法第一條明示之外 我國憲法基本權保障亦有同樣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248.149
didadi:發覺我應該打德國聯邦基本法 現在沒西德 推140.112.221.211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