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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寶寶喔)》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我承認這樣說很怪 : 但這正是我要表達的意思 : : 比如同樣是違法,穿越馬路不一定是不道德,但是殺人一定是不道德。 : 以殺人的例子而言 : 套用我之前的舉例推論 : 一群人之間覺得 有人隨意殺人 對他們不便時 : 便有刑法殺人罪的立法 : 但刑法殺人罪的嚇阻作用可能有時而窮 : 因此 有關殺人的不道德論述便開使流傳 : 甚至 殺人者不得好死 下十八層地獄 絕子絕孫.... : 等詛咒不一而足 : 但我認為殺人者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刑法 : 本身與道德無關 這種說法讓我覺得「不太舒服」 人的本質就是要求生存,不希望被別人殺掉。 我這邊不講社會生活或什麼的。 但是,任何的社會、法律,都是因為「人性」而有不可殺人的律法。 我今天不管法律是怎麼規定,即使真的獨裁者把殺人定為合法。 對我而言,「殺人是不道德的」這個理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改變。 就某種程度而言,道德本來就不是有具體內容的東西。 : 如果有人"守法的殺人" 並願承擔刑罰(這理的守法 也不含價值判斷) : 這樣的行為只是 行為人個人利益考量 : 我既不認為殺人不道德 同樣也不會認為是正當的 : 古代食人族 殺人獻祭正不正當 : 以阿互相攻擊 911與美伊戰爭正不正當 : 由於社會上每個人對正當 道德的定義不同 : 因此 更顯現出道德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工具性安排的說法 : 在臺灣 檳榔西師敗壞風俗 汽車展美女就沒有 : 在中東男人有合法的四個妻子 在臺灣...... : 如果你覺得隨意過馬路無關道德 但殺人卻絕對不正當 : 那表示道德在約束你過馬路時無效 但約束你不殺人時還有點效 : 當許多人對某項"違法行為"的道德感越低 越"目無法紀"時 : 也就是道德這項"非正式規範"已經力有未逮 : 必需考慮增加取締 提高"違法的法律成本" : 或是檢討 此法律是否已不敷所求 不,我在這邊沒有辦法同意你的看法,雖然我明白你講的意思。 不得殺人真的是一個道德誡律,任何的文明都會有同樣的要求。 食人族也會有,美伊戰爭也會有。 差別是他們是不是把社群以外的人當作「人」看 我覺得你對於道德的內容跟我的想法完全不同, 你所提的例子都是「習俗」而非「道德」 至少我認為是這樣子。 然而,「道德」當然是可以被教育的,被灌輸的, 所以每個人會有不同的道德觀。 所以,社會上大部分的人認為「守法本身就是一種道德」 國家就是希望你這麼想,這並沒有對與錯的問題。 我自己是不認同啦。 這和這個世界會不會有車,是民主或是極權,是自由主義或是社會主義無關。 --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y Martin Luther King, J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6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