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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擁抱黎明 作者:文晞 93年出版 書的開端寫這是作者的意見,與出版社無關, 文章很多內容其實是在早年其他月刊,週刊看到. 序~~ 黎明---黑夜過盡,就會降臨 夏日的黎明,是艷陽似火的長日永晝中,清爽怡人的晨光. 晨光一去,永不回頭 青春的小鳥飛走了,就不會回來,但是地球照舊的轉,太陽在黎明時分, 還是照舊的爬起來. 可是,明日的太陽,再不是昨天的晨光 願珍惜每在漫漫長夜後的黎明,珍惜美好的時光. 黎明---和你同在,和你共勉. 太陽盡管艷幟高漲,終也有落山的時候.大地回到夜的懷抱時,充滿陽光朝氣的黎明,也到了 午夜夢迴中. 每當午夜夢迴的時候,在黑暗中的黎明,讓夢裡情景輕輕喚醒,並不是仿如撒旦的夢魘,也不 是演藝生涯中勁敵, 而是......在那遙遠的地方,一個很遙遠很遙遠的故事. 是他的童年往事. 黎明-----他來自北京. 他懷念他出生的地方,至今仍魂牽夢縈,不忘不棄. (每逢嗅到鞭炮的火藥味,又或茅台的酒香,我就會期然地想到北京,想到我在那兒度過的 童年) 離開故里已二十多年的黎明,追憶兒時舊事,還一臉的嚮往. (北京的往事,無論多少年月過寺了,我仍不會忘記.)黎明一臉緬懷過去的神色. 他對北京的舊居,念念不忘. 他為拍攝舊居特輯時,就和父親重遊舊地. 舊居位於西四的羊肉胡同,一列的青磚,紅磚屋. (九二年在北京開演唱會,演唱完畢已是深夜,叫司機載我到這兒來,卻不認不了路) 他說. 那次,他很想留下來,拋開一切,住個短時期,追尋日久生疏的童年的往事,無奈終是拋不開, 丟不下. 工作密密麻麻,實在抽不出空閒時間,他說. 拍攝舊居特輯的時候,自亦引來人群圍觀,取簽名.畢竟,他曾在北京開過演唱會,至於扶貧, 慈善的演出就更多. 一住婆婆走上來問 (這屋子舊得很,又殘破,為什麼站在這兒拍照呢) 另一位婆婆說,(他在這兒出生呀,有感情,現在是香港紅歌手) 那次重臨舊地,景物依舊,人面全非,黎明懷著無限的悵惘,步出羊肉胡同.他亦懷念兒時的 恨事. (每逢過年,我們一群小孩,必定在屋外燒鞭炮,一次,我出來遲了,人又多又吵,沒看清楚就隨 意蹲上燃引著的(電光炮)上,結果......屁股開花,富貴榮華. 從此以後,黎明就不敢遲到,至少在大家起哄燒鞭炮的 (大場合) 同時,他更懷念那童年的愛. 那時候,北京寬寬的四合院中,窄窄的胡同裏,都留下小時黎明的足跡,和他那(小愛人)的熱 情. (真的,北京的夏夜可以熱得使人睡不著,我就愛做 (天體) 教的小信徒,在屋外跑來跑去......) 黎明眨著兩眼,仰頭思憶. (最喜歡做的事,便是跑到鄰居那裏,磨著那老公公講故事,我記得,老公公的小孫女白白淨 淨的跟我十分要好.我 o麻,也老實不客氣,攬著她的頭,一起聽故事. (別忘記,那時候,我可是身無寸縷的呀!) 小女孩呢,她也是 (天體 )的麼? (不,那怎麼成!我對女孩子,是非常,非常君子 的. 我對她,是一顆赤裸裸的心,並無任何的保 留.)黎明說此話時,嘴角微微在笑. 儘管是一片赤誠,無奈往往天不從人願,黎明兩小無猜的一段 (戀情),也隨遷居境外而終結. 大概上小學的時候,小黎明隨家人到了南中國海的一個小島上 他來到香港 是愛是緣,如霧似煙. 北京的火車站,他留下不可磨滅的足印.在這個火車站,他別了故鄉. 二十多年,媽媽牽著他的手,兩人搭火車到廣州. 廣州------是他真正的家鄉,他父親,袓父的 袓藉.父親小時已遷居北京,黎明也在北京出生,長大,他和袓藉廣州,少了一份感情. (火車抵達廣州,一出來,並不覺得喜歡這兒,我懷念北京-----雖然才離開了短短的大半天, 當時雖然年紀少,但小小心靈已完全知道將告別滿是甜蜜的故鄉.心裏有點怕,因要投入全 新弔百生的環境,也有點兒高興,因為很快可以見到已去了香港好段日子的父親.) 一到香港,小黎明的鼻敏感毛病,又發作了. 一到香港,小黎明的鼻敏感毛病,又發作了. 因為這個緣故,他險些就寺香港留下不良的第 一個印象,幸而潮濕的天氣,令他的病情變得 (輕微), 適應了香港的氣候之後,發作得也少 了,對這兒的印象,就一日一日的好起來. 來了香港之後,環境不同了,一切都感覺得很陌生,人們說的話,吃的東西,住的地方,甚至在 路上跑的交通工具,幾乎與北京沒有相同的. 全新的環境,對小黎明的小小心靈,構成無形的壓力,連他自己也不曉得,更不曉得向父母傾 吐. 漸漸地,他改變了睡眠的習慣,愛把身體捲成貓兒的模樣,把耳朵反壓在床板上.久而久之, 形狀獨特的耳朵便成了形,再也改變不了. 得的是,鼻敏感已不藥而癒,失的是,一雙耳朵. (那是小時候,頑皮 "反 目訓" ,睡成這樣子的,我本人是 (同人不同耳),絕對不會反骨的, ) 黎明對別人 "指耳" 的批評,不怎麼介意,但對個人的清白,卻不得不作聲明. 然而,反骨的事,究竟有沒有做過 ?? (沒有........就假.) 黎明不失為坦白之人. 他說了其中一件 (反骨) 的事. 唸小學的時候,他最愛和要好的同學,小息時一塊兒上廁所去.一次,兩人分吃半斤不清潔的 西瓜,沒多久, "瓜熟 蒂落" , 要急謀解決. 那時正在上作文課,教國語的 "惡老師 " , 向來出名 "專治頑童" 的,要是兩個人一起舉手去 洗手間,老師必定認為 " 事有可疑 " , "恩准 " 的可能性極低. 沒有辦法,唯有一先一後的舉手,但誰先誰後? 兩人同時吃西瓜,瓜熟要 " 落 " 的時間,同樣逼切,最後,小黎明決定讓好同學先去.同學臨 行時,囑咐小黎明稍後去的時候,帶他一份廁紙. 那時候,小黎明實已到了忍無可忍的緊急關頭,立即舉手叫老師.卻轉念一想,好同學已經用 了 " 便急" 這個理由,再用可能不靈光,也是人 "急" 智生,臨時想了替墨盒加水的 "必殺" 一 招. 果然獲准,但卻在取廁紙當兒,被老師渴停了. 其實,他根本沒有廁紙,只打算把 "易吸水" 的作文簿偷偷的撕下最後幾頁,權充一下,卻不幸地被發覺了. 到此地步,唯有先解決當前的 "急務 " 才算,於是他飛往廁所. 到一身 "鬆晒 " , 同學問取廁 紙時,小黎明才猛然醒覺廁紙是沒有的,褲子就有兩條.可是,同學卻不相信,硬指他自己一 人甩掉,不留給他用,說他是 "反骨仔 ",累他出不了廁所, 小黎明在情急兼心痛心之下,想出了一個 "善後" 之法. 那辦法的後果是:小黎明身上穿的 內外兩條褲子,將會減為一條. 為免負上 "反骨" 之惡名,小黎明決定犧牲小我 同學在 "肥仔明" (黎明小學時花名) 的犧牲下,先 "脫身" 返回課室. 至於黎明自己則一直 到轉堂時,才由同學救出來. 至此,這 "反骨" 故事還未完. 放學後,小黎明跑到教務室,向老師負荊請罪,但當問他替墨盒加水,是否走到維多利亞港取 水的時候,他囁嚅老半天,也沒法子把 " 實情" 說出口. 老師把他左打量右量,一雙與眾不同不同的耳朵,落入老師眼中,自此之後,小黎明在同學間 便多了個 "冤枉" 得來的綽號. 但不久, "反骨" 這個不雅諢名,卻由於小黎明做的一件事,由老師親自替他除掉. 這件事,小黎明在以後的小學生涯中直引以為傲,連想起的時候,也會偷偷的不自覺笑來. -- Say You Say You Love Me 超出親與近 Say You Say You Love Me 超出真與實 Say You Say You Love Me 即刻的愛人 Say You Say You Love Me 超出一百樣可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E100.dialup.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