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評選標準》
滿分:100分。
推薦:10% 。 除本人與版主的推薦外,一個推文+1~2分,上限10分。
結構:10% 。 以利於表達與閱讀為標準。標點符號完整,整篇+2分。
標準書信格式完整,整篇+2分。
行文:25% 。 以行文是否生動流利為標準。
用字遣詞:25% 。 書信內有錯別字,整篇-2分。
敘事:20% 。 以表達是否完整為標準。
其他:10% 。 新舊文2%,標題2%,構思5%、內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