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前的心情 (下)
我猜想,這篇文章在我四十歲時,再來看時,心情不知是怎樣的感覺。
至少,像我現在回頭去看自己過去寫的文章和書信時,
有時候會覺得不好意思,因為覺得自己真是太猛也太敢了~
有時候會覺得很自豪,因為我竟敢這麼做~ 現在再來一次,我可能沒那個膽了~ :p
由於每次找工作時,免不了都要重新審視一次自己的履歷,
自己大學時的經歷還真是只能用多采多姿來形容了~
不能說是出類拔粹,但大學四年沒有白過倒是真的。
由於 that's another long story ,但我又不希望自己老了以後,忘了。
(不知為什麼,感覺記憶力越來越差了。
前陣子才剛看過一場電影的,竟然連片名和男主角名字都想不起來。)
所以還是簡單列一下幾件比較久遠而深刻的好了。
還記得剛考上大學後的暑假,就到補習班去當電話訪問工讀生,
就是那種鼓勵人家到補習班重考的那種。好像還去發了傳單的樣子。
那時候曾在電話中跟一個女生聊得很開心,
甚至對方後來還被我拉到補習班來打了兩個小時的工。
只是那時候太笨了,其實自己是喜歡對方的,而對方也是喜歡自己的,
但當那個女孩向我攤牌時,我竟然不知道她其實是要逼我說「喜歡她」
「想要和她在一起」之類的話。
後來暑假結束後,我去當了一個月的兵(上成功嶺),彼此就斷了音訊了。
(那時候手機還沒普遍,唯一有的就是家裡電話和住址。)
呵呵~~ 沒辦法,那時候真的太遲頓了。
哪裡有像現在的"年輕人"可以高中就會交女朋友,乃至生小孩了。
上大學後,因為是學資訊的,電腦是必備的工具。
但當時大家都沒有什麼錢,尤其我們南部上來的幾個更是如此,
電腦又貴,同學之間有電腦的人也不多。
(那時候記憶體 16MB,要價13,000元,不要懷疑。)
當時我記得很清楚的是,我有個室友是寢室裡唯一有電腦的。
那時候超羨慕他的,有電腦可以打,有印表機可以印東西。
但他不喜歡借我們玩,回家時還把電腦鎖在衣櫃裡。超小氣的。給人的感覺不太好。
於是自己為了要早點學會打字,竟然用紙畫了一張鍵盤,開始背起鍵盤的字母位置,
希望自己擁有自己的電腦後,可以快速上手。
現在想想,這真是太扯了,有必要這麼努力嗎?!
但當時就是有一股莫名的好奇心和對知識的渴望。
後來終於開學後,姑姑把她們家的舊電腦送給我。
雖然有點舊,但當時還是開心了很久。
但是那個時代的電腦,故障率很高,連新的電腦也是如此。
(沒辦法,微軟那時候Windows才剛推出 Win3.1,是Windows的第一代,DOS的下一代。)
所以電腦常會有怪怪的問題。所以常要請學長幫忙看一下。
那時候覺得學長好強,好厲害。(不過學長也藉此追到了我們的女同學~ XD )
第一個學期結束後的寒假,自己就決定先不回南部,要利用這個寒假學會修電腦。
那時幾乎整個樓層和我的室友們都回家過快樂的寒假了,
我就買了幾本電腦書,一個人在寢室裡試呀試的,終於學會組裝及修理電腦了。
現在想想,那時真是瘋了。因為那時學校裡人很少,連餐廳都不常開,天氣又冷。
還會待在學校裡的,只有可憐的研究生和一些怪學生吧~ (like me)
所以自己都是一個人孤伶伶的走到校外找吃的。
真佩服自己的勇氣...。
另外一件事,由於打字時都必須要看鍵盤才會打字,
而這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只是比較慢而已。
後來有一次,寢室裡來了一位學長,穿了件T-shirt,背上打了三個大字 -- IBM,
坐在我室友的位置上,幫他修電腦。
他敲鍵盤的速度,真可說是用飛的,完全不用看鍵盤。
那一刻,我深深被這一幕嚇到,心想,原來這樣才叫作電腦高手。(背上有IBM三個大字)
(原諒我那時候年少無知,以為字打得快,就是厲害的代名詞。)
後來,我就勤練打字,終於練到打字變飛的一樣,完全不用看鍵盤了。
現在想來覺得理由有點好笑~
但很佩服自己的毅力和傻勁,尤其是用紙把鍵盤畫出來打字的那一幕。
可惜沒能把那張紙留下來~ :D
幸運的是,後來跟一位國文老師很熟,她正好需要人幫忙打字,於是就請我幫她打字。
(不知道為什麼,這個老師很喜歡我,可能是我乖吧~)
打了幾萬字吧,賺了一千多塊,自己還滿高興的。 :)
後來我對排版有研究,剛好她又希望我幫她忙,所以也幫她排了版,
這次賺比較多,賺了一萬塊。(排版比打字輕鬆多了)
後來的大學生活,我還做了許多工作。(也沒想什麼,就是有工作就接來做。)
包括整理體育場地的工讀生,餐廳的服務生,還有洗碗工,後來還當到領班。
還有賣便當啦~ 等等比較跟專業無關的工作。
這當中也是夾雜著許多的小故事。
每份工作都令我難忘,也讓我學到不少東西。有人性的光明面,也有人性的黑暗面。
尤其在當服務生的那段期間,接觸的人百百種,各種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忽然之間,你會覺得自己很幸福,是個大學生。起碼將來會有份像樣而穩定的工作。
不用這頓飯吃完了以後,煩惱下頓飯在哪裡?!
打工中與專業有關的,就是當程式設計課程的助教和接程式設計的案子了。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很多老師和學長都對我很好,又介紹工作又介紹案子的)
這些工作的薪水都很高,但不太容易。
程式設計課程的助教,老實說是只有研究生才有資格擔任的。
工作內容是在老師課後,另外找幾個小時,幫學弟妹上課,教他們程式設計。
因為那時候我大一兩個學期的程式設計課程修得不錯,都有八九十分。
老師顯然很喜歡我,因為我確定我不是成績最高的,但前幾名應該有。
剛好有個學長也很喜歡我,他是老師的愛徒,系上第一名畢業的資優生,
他知道老師一直困擾著有些學生不了解如何設計程式,於是向老師引薦我,
我可以以過來人的想法,教導小我一屆的學弟妹,如何把自己的想法以程式描述出來。
於是呢,我在大二時(我已忘了是學期中還是學期後),就開始了這項工作。
時薪好像是兩百還是三百塊的樣子吧,全部好像領了幾千塊。
(家教薪水好像也是差不多,只是當時沒想到要去兼家教,
可能工作太多了,沒去想那麼多。)
後來我在大三時,老師又請我再去教當時的大一,所以我又義不容辭再去教了一下。
可能是後來老師問被我教過的人,我教得如何,所以老師又找了我去。
(看來我可能還滿適合當老師的喔~)
程式設計案子是我的田徑教練介紹給我的。他一直對我很好。
那時他的好朋友剛好是桃園縣政府的體育會總幹事吧~ 有個案子需要人家處理。
主要是資料庫方面的程式設計案子,是縣政府外包的。
那時候其實我還沒有開始修資料庫程式設計的課程,只是自己早就開始學了。
老師問了我有沒有興趣,金額十萬塊,那時我剛升大三。
當時自己也沒有多想,就接下來了。後來東西是做出來了,人家也滿意。
只是跟一個學長在拆帳時鬧得不太愉快。
(因為那個案子的資料輸入工作,我必須包給人家做)
自此我終於體會人家說的,即便是好朋友,在談到錢的問題時也是會傷感情的。
後來大三下時,又有案子了。這次金額達三十萬元,兩個案子一起包給我。
我當然接下來了。
不過這次資料輸入的工作,我不找好朋友了,我找不太熟的學弟妹,
先講清楚工作內容及薪水多少。免得重蹈上一件案子的覆轍。
所以這兩件案子很順利的完成了。
後來我唸碩士時,老師問我還有案子要不要接,那時我雖然還是沒什麼錢,
但是想專心唸書拿到碩士,所以就回絕了。
接這些案子的感想是,錢雖然好賺,但是壓力很大,也需要很好的人際關係和溝通能力。
尤其跟政府機關打交道,有時候是需要一點手腕的。但我不喜歡。
嗯,寫了這麼多過去的事。有點累了。
不了解我的朋友們,或是自認了解我的朋友們,不知道看到這裡有什麼感想呢?!
想必你們也有自己的故事吧~
希望你們和我在未來的十年裡,都能夠 活得精采!!
2006/12/31 午後 Xiao-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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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在看了一下這裡的文章後發現,這裡似乎是個發表文章的好地方。
所以決定把之前寫的這篇文章放上來。
希望不會令人覺得突兀。
BTW, 請不要轉錄這篇文章至它板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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