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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這次來分享保險法規和核保理論與實務的心得 人身保險概論和壽險經營的心得就請另外搜尋我的文章 兩科準備時間大概一個月左右,準備期間有遇到工作面試和一些私事 所以沒有每天讀就是了,好的,進入正題 因為畢業所以時間上很充裕,所以我有把書稍微翻過一遍,但看完一定對考試沒什麼概念 考古題這個時候就顯得重要了,至於要寫幾份就看自己的狀況摟 由於這次有先翻過書,所以分數在及格邊緣,但這樣是不夠!! 因此藉由考古題整理重點是很重要的! 所以當寫完一份考古題之後開始每一題都訂正錯誤,不是只有改錯的選項 而是熟讀每個選項,透過題目找出重點精華。 例如: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A)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但為當事人雙方所 不之者,不在此限。 B)訂約時,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者,被保險人不受契約之拘束。 C)訂約時,僅要保人知危險已消滅者,受益人不受契約之拘束。 D)以上皆是 解答會附訂正頁數,於是請翻到那些頁數把裡面內容都看過,並且直接把重點打在Word (方便後續幾份考題訂正時,可以透過關鍵字搜尋,把相同範圍的打在一起) 也就是說,保險法第51條: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 無效。但為當事人雙方所不知者,不在此限。訂約時,僅要保人/保險人一方知危險已發 生者,另一方不受契約之拘束。(本條但書之訂定係基於海上保險之慣例) 然後可以在把一些容易混淆的地方用底線或粗體字表示,方便之後複習時立即注意到 直到這份考古題訂正完後,先把Word裡面的內容看過一遍,再繼續寫下一份考古題 反覆訂正,你會發現重點整理越來越多,出題的範圍也就那一部分在循環出 只要重點整理有確實做到,遇到類似題目也會得心應手 但書本上內容有空還是要看一下,因為命題老師有些題目會換另外一種方式考 例如:保險法51條,他不會考法條裡面的內容,而是考本條的由來 也就是因為什麼原因或方式而訂定的 剩下考科有機會再和各位前輩分享,希望大家考試都及格,工作都順利~ 謝謝觀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6.1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icense/M.1414589848.A.D1C.html
lannysmile: 謝謝分享,期待你考試順利再來分享噢 11/04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