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ru.bbs@bbs.wretch.cc (小籠包)》之銘言:
: 有沒有人對信託的「指定」、「特定」金錢信託比較了解的啊!
: 這二個我一直搞混,
: 我分別看了二屆的考古題
: 1、蔡先生交付200萬元給乙銀行成立信託,
: 蔡先生於信託契約中僅約定乙銀行購買國內債卷型基金,
: 但購買之時點與基金類別授權乙銀行決定?
: Ans:屬於指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這一題我還能理解)
所謂指定用途金錢信託,應該只的是"概括"指定信託資金的營運範圍或方法
而財產處分的時點,類別可由受任人在其規定範圍內自由運用
: 但第2題
: 2、甲以1000萬元現金與乙銀行訂定信託契約,
: 並約定信託財產的運用僅限於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場股票,
: Ans:特定運用金錢信託(為什麼這題是「特定」呢?,感覺和上題是一樣的啊>"<)
而特定用途金錢信託,委託人對於財產運用有決定權,對於信託財產的運用範圍
或方法有具體的運用指示
小弟我就目前的印象提供參考...可能有不對的地方請高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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