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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數名被ren37騷擾的女版友,見到ren37在板上消失一段時間,又出現板上,因而 寫信來檢舉ren37違反版規的不當行為。多虧歐大惜才惜情,並且請求被騷擾的當事者, 當事者才不堅持禁水桶處理和違規檢舉中心的申訴,當事者只希望R大在版上有誠意公開 道歉。 之後,歐大請我處理這件事件,寄給我全部的信件(被騷擾的當事者和ren37寄來的信件) 。雖然歐大傾向您在板上道歉就可以,但是請R大您自己看您的道歉有誠意嗎,還胡亂指 版主群威脅、打壓您。 如果,不斷地騷擾他人是正確的行為舉止,那麼各大BBS不會訂出基本規則,當R大犯了 不斷騷擾他人的行為,這不只是犯版規,更是犯了BBS的基本規定。身為版主的人一接到 版友近一個多月來被騷擾的信件而馬上處理叫做「拿很久以前的事在打壓」或是「威脅、 打壓」,既然,R大口口聲聲說歐大和我打壓你,假如R大願意公開信件的話,我們可以讓 版友評評理,是您犯了站規版規並且有軟土深掘的言行,還是歐大沒網開一面,或是qff 打壓你。 在這裡,讓我對於歐大的惜情感到十分不值,並且對於讓您在板上一再上演鬧劇的行為 而沒有給版友們一個乾淨、優質的版,qff只能在此行使副版權力。在此,我將R大的 「我回來了」這篇相關文章刪除,收入於板上。關於R大的事件,qff沒打算禁水桶,只 希望此事件在刪文後真正落幕,也希望R大私下請求幫忙的板友停止推文或是回文的幫忙, 別讓紫微斗數版變成私人鬧劇的處所,同時更R大能夠想想,否則,只能依照站規和版規 處理。 副版qff在此公告 -- 吾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稜,江水為竭,冬雷震震, 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 漢樂府 上邪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76.147 ※ 編輯: qff 來自: 210.58.76.147 (11/22 14:07)
ren37:把我的心聲歸類為"鬧劇",真是明智理性的抉擇啊... 11/22 16:59
ren37:刪文不讓人表達意見,更是了讓我們徹底見識到了你們的嘴臉 11/22 17:00
> -------------------------------------------------------------------------- < 作者: Naoto ( Etam Rires ) 看板: Life 標題: Re: [問題] ren37事件<二> 時間: Wed Nov 22 22:02:22 2006 ※ 引述《qff (Pinky)》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ren37事件<二> : 時間: Wed Nov 22 14:01:19 2006 [恕刪] : 推 ren37:把我的心聲歸類為"鬧劇",真是明智理性的抉擇啊... 11/22 16:59 : → ren37:刪文不讓人表達意見,更是了讓我們徹底見識到了你們的嘴臉 11/22 17:00 很抱歉,原先很不想出來回文的,但越看事件演變越覺火大, 在下實在看不出來您哪裡可以理直氣壯? 您是發了道歉啟事,但突然一個道歉自然大家不明不白,板主不需公告發生什麼事嗎? 您騷擾女板友是真,難道您要否認?是否要讓人貼出您的熱訊紀錄才行? 既然是真,板主這次願意原諒您,當然要說明下不為例,再犯則板規處置, 這樣對您是威脅性的語氣?那是不是以後大家做錯事只要道歉後就可以繼續大聲? 自公告後您消失了幾天?五天。 不過短短五天, 有需要說得好像時長日久但始終心心念念懸掛此地因此百般不捨只好重回嗎? 看您屢屢推板主的公告,其口氣都甚不好,實在讓人懷疑您之前的道歉是否真心。 不如建議您把私下對女板友說的話在回板眾文時也一起回在公開看板上吧? 公開回文回得是正經妥當,人家私下請您論命則需要受您騷擾。 請板上支持他的板眾眼睛雪亮一點,哪天換作你們的女友或姐妹, 在bbs上因為相信他是大師(畢竟大家都尊稱一聲R大),於是私下請他論命, 結果換來人家一句:"當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看你沒交過,我也好想談戀愛,請你給我一個機會"等等之類的。 請這些板眾將心比心,感覺會好嗎? 最好笑的是人家還好聲好氣請您不要開玩笑,您還說"我是很認真的問"呢, 板主在公告裡說您是開玩笑的語氣已經對您很包容了! 結果卻換來您這樣對待?然後讓其他或者不知實情的板友誤會板主? 您把被您騷擾的女板友心情放在何處? 人家是來論命的,不是讓您找女友的,更何況這是Life板,不是歐兔板! 比照一下您自己的簽名檔、名片檔吧!不是很好笑嗎? 更何況,這也不是什麼久遠的事,不過這幾個月而已,稱得上久遠嗎? 您的道歉在現在看來一點也沒有價值,感覺您絲毫不覺得自己錯! 是不是有板眾的支持及長久論命的人氣就可以如此為所欲為? 但怎麼我看其他也長久幫板友論命的人都沒有發生這種事? 還麻煩您好好思量一下自己的作為,說板主逼您, 您何嘗不是在公開板面步步相逼他們? 明明自己有錯,何需講得彷若冤獄? 真正冤的是那些相信您卻被您騷擾、嚇到的女板友們! 板主一直希望事情落幕,不停挑起的到底是誰?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板眾們自會有所定奪。 -- ※ 編輯: Naoto 來自: 61.228.198.101 (11/22 22:05)
zuya:企鵝天天來逛..還是沒看懂XD 11/22 22:11
Naoto:總之就是私下騷擾女板友被告到板主那現在卻裝受害者就是了 11/22 22:15
rurumo:推 終於有人站出來講話了 11/22 22:21
zuya:剛剛留學版也戰了..最近我常去的版都有爭端..Orz.. 11/22 22:39
yjjia:戰才是佛心來著XD搬板凳看樂鬧XD 11/22 23:48
Artistsler:我認同Naoto的說法,犯版規不知自我檢討跟自我反省,還好 11/23 08:42
Artistsler:做賊喊抓賊,乾脆貼法條給他看看好了,真是對這種人感到ꔠ 11/23 08:44
Artistsler:失望,我是版主直接上訴到PTT法院,順便請他到警局喝茶聊 11/23 08:48
Artistsler:天如何??假論盤之名行騷擾女板友之實,真是令人反感!! 11/23 08:50
luiswilson:推此文 只覺得不寒而慄 11/23 12:23
luiswilson:這感覺就像電影中 有些摸骨的 騷擾女客戶一樣 11/23 12:23
luiswilson:還說版主什麼嘴臉 他們跟你無冤無仇 幹麻要這樣? 11/23 12:24
luiswilson:一定是真的發生了什麼事情阿 11/23 12:25
sunhappy:我想有沒有騷擾女版友,那是r大跟女版友之間的問題, 11/24 15:39
sunhappy:版主的處理方式,我也覺得公告合理,只是r大認為處理不當 11/24 15:40
sunhappy:但是這都是r大與女版友的私底下問題,還有版主處理方式 11/24 15:46
sunhappy:我想其他版友都不是當事人,就不必為此而戰或推文. 11/24 15:47
sunhappy:這個事情留給版大,r大跟女版友當事人自己去解決就好了 11/24 15:48
sunhappy:還有只是問版友說要不要當女朋友,可以告到法院去嗎? 11/24 15:49
sunhappy:是ptt法院看錯,這是可以,但是請去警局就太誇張了. @@" 11/24 15:50
Naoto:很抱歉 我不是想戰 我剛好是被騷擾者的朋友 知道事情經過 11/24 17:32
Naoto:戰不戰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 本來事情可在道歉文及公告後結束 11/24 17:33
Naoto:是他板面上態度太差 不然我根本不想出來講 只會徒攬一身腥 11/24 17:35
Naoto:本來講好的解決方式就是他道歉就好 結果呢? 好像板主無故不 11/24 17:35
Naoto:停欺壓他一樣 這是道歉者該有的態度嗎 自己都承認做過這事了 11/24 17:37
ren37:Naoto小姐~只能跟妳說不要太得理不饒人了~ 11/24 18:51
ren37:已經跟妳道過歉了,不但被妳說道歉沒有價值,還硬是發了一篇文 11/24 18:53
ren37:將我近兩個月以來對於版友們的貢獻全部抹煞,這是很不公平的 11/24 18:53
ren37:事實上,自從我近兩個月專注於版上事務以來,就沒有再對任何人 11/24 18:54
ren37:講過類似的話,請妳不要再講出這些含血噴人的話! 11/24 18:54
ren37:畢竟我承認自己過去的行為不禮貌了,希望事情到此結束吧! 11/24 18:56
Naoto:為什麼覺得沒有價值是你自己後來在板上對板主的行為給人這樣 11/24 21:08
Naoto:感覺的 如果你不是這樣對待板主處理此事的方式的話 我們本來 11/24 21:09
Naoto:都不會出聲 畢竟已經同意板主這樣處理 至於含血噴人此句 11/24 21:10
Naoto:麻煩您回去查查字典 含血噴人是指我講的不是事實 請問 您都 11/24 21:10
Naoto:承認過去做過這種事了 我說出來不過事實而已 何來含血噴人? 11/24 21:11
Naoto:兩個月來沒再講過 難道就代表過去的都沒錯? 請您搞清楚我的 11/24 21:12
Naoto:重點 如果不是您對板主的公告屢次態度不佳而讓人懷疑誠意 11/24 21:12
Naoto: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會跳出來 在我們同意噤聲的前提下 板主被您 11/24 21:13
Naoto:說的是威脅加得理不饒人 彷彿讓您道歉加公告是種迫害一樣 11/24 21:14
Naoto:讓人真的看不下去才回了這篇希望板友知道真相 而不是被您一 11/24 21:15
Naoto:人弄得彷彿殉教聖者一般 我不過提出這件發生過的事實給板友 11/24 21:16
Naoto:比對 真對您得理不饒人的話早上ptt法院或在發生第一時間就來 11/24 21:17
Naoto:板上對您指控 會採用這種先請示板主的方式嗎? 到底誰不饒誰? 11/24 21:18
Naoto:我只能再次聲明 大家都希望事情結束 但今天會變成這樣的原因 11/24 21:18
Naoto:絕對不是我們 而是您自己後續處理的態度給自己所導致的後果 11/24 21:19
Naoto:再者 您出現在板上並不只這兩個月 您單提這兩個月似乎不太說 11/24 21:22
Naoto:得過去吧? 兩個月之前的情形誰都不知道 您倒數第二三句推文 11/24 21:22
Naoto:讓人很有聯想空間哪(笑)這只是題外話 我可沒做任何進一步 11/24 21:23
Naoto:臆測或指控 還麻煩您不需多加指教我含血噴人了 謝謝 :) 11/24 21:25
Naoto:此事我不會再發文回應 您等時間久了文被淹沒了一樣可以繼續 11/24 21:25
Naoto:當大師的 您大可不用這麼急著辯解 不是嗎 (笑) 11/24 21:27
kan1010:就是說嘛!請版主把信件跟訊息紀錄公開吧!! 11/25 00:30
kan1010:讓大家一起來評評理囉!口說無憑呀~ 11/25 00:30
Artistsler:請查詢性騷擾防治條例法,第二條法文,謝謝!! 11/25 11:36
stanlyleu:我覺得 對命理解盤的貢獻似乎與這件人格有關的事無關吧? 11/26 11:11
rurumo:推 對命理解盤的貢獻似乎與這件人格有關的事無關 11/2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