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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說完了 : 這一兩年 : 我媽對於給我錢的態度,有了很大的改變(家裡是媽媽管錢) : 讓我 很灰心(完全不是因為錢) : 大五那一年延畢考研究所失利 : 大六乖乖的去實習 : 我家在行天宮 : 實習學校在木柵 : 直線距離不算遠 : 但實際上必須公車轉捷運轉公車 再走一小段爬坡 : 才能到校 : 一天的來回時間 : 大約是兩個半到三小時 : 因著我自己的身體狀況與價值觀 : 我覺得我寧可在實習學校附近租房子 : 也不想天天通車 : 所以 我選擇租屋 : 然後 就是一連串詭異互動的開始 : 我租屋處的房租一個月六千五 含水不含電不含網路 : 已是我在實習學校附近所能找到最便宜的價格了 : 有一天 媽媽突然跟我說 : 「妹,妳實習的這一年,你的房租用你的實習津貼(八千元)付, : 我一個月給妳一萬二生活費好不好」 : 我說好 : 過幾天 媽媽又問我 : 「我生活費一個月給妳一萬好不好」 : 我還是說好 : 媽媽又說「那給妳八千好不好?」 : 我說好 : 過了幾分鐘 媽媽又問 : 「生活費妳自己出好不好」 : 我的回答是 好 : 說真的 我並不是那種對父母言聽計從的人 : 但我總覺得 爸媽本來就沒有義務要給我生活費 : 更何況 他們已經供我唸完大學了 : 相較於班上有些同學還得寄錢回家 : 我知道我很幸福 : 但我為何說是「詭異」的互動呢? : 因為 我爹娘對於我住外面的事非常不諒解 : 在他們的觀念裡 通車可以解決 為什麼不住家裡? : (不是因為錢 是因為認為「一家人就是要住一起才對」) : 所以 : 在我看來 : 不給生活費 是一種抵制的行為 : 這個結論並不是無的放矢 : 因為當時我聽媽咪說完生活費那些話時 : 我全盤接受 : 還很緊張的以為家裡的經濟是不是出問題了 : 我問我媽 我爸生意的情形 : 我媽說 跟我爸的生意毫無關連 : 是她覺得 我該知道民間疾苦了 : 我聽了其實覺得很受傷 : 一來 大學四年 我有三年有工作 : 雖然沒有拿錢回家 : 但我自認並不是大小姐 : 我有個哥哥 : 他大學加研究所六年 只怕工作的時間不到我一半 : 二來 我是公費生 大學時期根本沒花父母什麼錢 : 我哥念研究所時我媽照樣發生活費 : 為什麼實習同樣沒收入(或者說繳完房租形同沒收入) : 卻得自己付生活費 : 而我哥大學四年加研究所 : 卻可以享受學費加生活費的「保障」 : 我家完全沒有重男輕女的問題 : 所以我覺得很受傷 : 不是因為錢 : 是因為我覺得要嘛就是我爹娘真的太過不坦白 : 以經濟制裁我的「出走」(他們心目中認為啦) : 不嘛就是... : 在他們眼中 : 我真的是一個不知民間疾苦的大小姐... : 我並不是刻意作手足之間的比較 : 也不是認為我父母「應該」負責我的生活費 : 只是... : 覺得受傷吧我想 我家裡也是用不給錢當對我的抵制, 因為媽媽不喜歡我的男朋友,因此不給我生活費。 (家裡還有個同樣也是唸研究所的妹妹,也有男朋友,但她的男朋友被我家人接受。) 我承認我大學的時候是大小姐,不用辛苦賺錢, 但我並沒有揮霍過,一個月除了房租之外只向家裡拿四、五千, 功課也有顧,獎學金起碼領了五、六萬;但身體奇差,到後來幾乎無法上課。 大四的時候跟男朋友開始交往,畢業後花了一年重考上臺北的研究所, 剛考完研究所來臺北的時候,真的很苦很苦, 當時身體差到連課業都不能顧,也無法去打工, 我本來想自己租個小房間,但因為沒有錢,只能跟男朋友合租, 當時男朋友對我並不好,幾度要分手,住在一起也只是純室友關係, 他往往半夜才回來,回來只會打電動跟看小說,我看電視讓他心煩還會被罵被打, 讓我一度想要搬到捷運站去睡。 我和男朋友都多次告訴我媽我並不想和男朋友同住,只要租得起就會搬走, 但事後我媽卻說是因為我自己想和男朋友同住她才不給錢的,要把我丟給男朋友養。 我家是不富裕,但爸媽一個月給阿公都在一萬五以上, 爸爸也從小就時常對我們說只要我們肯唸書,家裡可以負擔我們讀到博士。 剛開始真的很難過,但我也沒有資格向父母要錢,他們沒有義務要給我。 這樣過了一兩年,大概是時來運轉吧!男朋友的個性改了,感情也變好很多, 身體也好轉(雖然每個月還是要吃幾千元的藥),可以半工半讀養活自己。 以後如果我有能力,我還是會給我父母錢, 只是想起那段時間身心真的很受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70.238
wty2000:養兒方知父母恩 07/21 20:47
panasia:看了真心疼 你要加油喔 07/21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