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高二開始打工,一開始是先到戲院收票,一個小時70,對當時的我來說是夠了。
每天一早就先去掃掃地,然後就等開演收票,沒客人的時候就可以看看書,滿輕鬆的
不過因為我是在兩輪戲院打工,票價最貴120
所以來的人真的是五花八門,要應付很多變態的老伯伯,他們常常一坐就一天,然後在
後面用很噁的眼神盯著妳的身體。
第二個是在一間保健食品公司當打字小妹,一個小時80
他們常常舉辦說明會,很類似直銷,
我明明沒吃過他們的產品,還硬要叫我上台發表試用心得騙人
比方:「我就是吃這個皮膚才變好的哦。」
真是對不起那些人啊。
第三個在吉野家,這真的是我做過最累的工作,他們的碗盤超重,永遠有洗不完的碗
,我還記得有次被客人罵,因為很冤枉,所以我一個人在後面邊洗碗邊哭。
第四個在麵包店,時薪100,我很喜歡吃麵包,所以我以為到麵包店看到香噴噴的麵包
出爐會很幸福,不過平常很好吃的土司啊,放在一大盤裡真是超重。
後來也忘了為什麼沒做下去了。
第五個在一間財信管理公司,月薪18000
雖然他美其名是「財信管理公司」,但實際上是合法的討債公司。
專門催收一些欠銀行信用卡費的人,而我的工作就是到銀行拷貝這些債務人的資料。
我每次一進公司,
就會聽到:「xxx先生,做人可以這樣嗎?你難道不知道欠錢要還的嗎?」
或是:「xxx小姐,不要再躲了」等等,不帶髒字的漫罵。
以上是我的打工經驗。
還有,我看了板上的文章,大家都是苦過來的。
我深深的覺得:「誰說我們是草莓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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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了簽名檔,你就會記得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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