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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gyh ( )》之銘言: : 標題: 11萬的罰單....... : 時間: Wed Aug 2 11:31:37 2006 : : : : 幾個月前上網賣一瓶人家送的紀念酒 : 隔天就被檢舉下架 : 結果現在收到一張政府的通知單要我說明 : 上網查了一下......11萬的罰單似乎是跑不掉了... : : 真的欲哭無淚 : 一直以來 為了存錢出國唸書 : 我能省的地方都盡量在省 : 因為在外租屋 租金三餐已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 買日用品至少都跑好幾家去比價 : 衣服鞋子穿來穿去就是那幾件 : 為了省電 我自己在家的時候從不開冷氣 : (偶爾男友來過夜時會開一下.因為他很怕熱. : 但我會要求他在小豬裡投錢.作為吃大餐基金) : 出去玩時都盡量找便宜的旅館或民宿 : (還因為住了一間一晚600但有霉味的便宜旅社和男友吵架 : 因為他覺得 住得舒服比較重要..) : : 雖然跟版上其他省錢達人比起來 我真的不算什麼 : 但是還是會有一種..."我這樣省錢到底是為什麼"的感覺 : 我這輩子 從這些小地方省下來的錢也抵不過一張11萬的罰單.... : 現在可以體會那些 辛苦一輩子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錢 : 卻一夕之間被金光黨或詐騙集團騙光積蓄的人的心情了... : : 唉....也只能怪自己太不小心 : 擦乾眼淚 繼續努力賺錢省錢存錢吧!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162.104.24 : → main23kimo:..不過有看到高人..只賣空瓶子..這樣就不會被檢舉了吧! 08/02 11:33 : 推 gerkk:11 萬真的很離譜 ,趕快查一下或是問看看有沒有辦法避掉 08/02 11:50 : 推 piggyh:謝謝樓上板友^^我這兩天一直在上網找資料 不過看到的大多 08/02 11:56 : → piggyh:是說一定會罰...因為條文是白紙黑字寫明 而我違規是事實뤠 08/02 11:57 : 推 edcyc:11萬是正常的,現在這種抓很兇,因為檢舉人可分得罰款的一部分 08/02 12:02 : 推 angeldepp:拍拍…加油加油! 08/02 12:04 : 推 gocindgo:是甚麼酒呀 為甚麼會罰 真離譜 = = 08/02 12:03 : ※ magickevin: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8/02 12:15 : 推 emptyace:到底是違反哪條規定啊? 真的很惡劣耶 又不是營利 08/02 12:27 參考吧~~ 台北市財政局針對網路交易日益興盛,昨天提醒民眾不得在網路上販售酒品,以免觸法; 有關網路上的酒品廣告,也應加註警語,否則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財政局長李述德表示,依菸酒管理法規定,酒品的銷售,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 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買者年齡的方式為之,違者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在網路上進行有關酒的廣告或促銷,也必須加註「飲者過量、有害健康」等警語,以免被 罰。 李述德表示,至於最近有人檢舉某些網路「部落格」出現分享品酒心得,質疑違反菸酒管 理法,其實只要不涉及登載酒名、圖片、價格、連絡電話、付款方式及交貨方式等,純屬 心得分享,應無觸法問題 他說,由於網路資訊發達,有關飲酒資訊也相當多樣化,呼籲網友不要在網路上銷售酒品 ,介紹酒品也必須加註核准的警語,就不會被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