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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錢板板規 113.1.15修訂板規全文 113.2.28新增2-4、補充4-4、修改1-6、3-5 113.4.5修改3-5 113.4.14修改1-10 1. 一般規定 1-1 Lifeismoney板(中文板名省錢板,下稱本板)提供省錢資訊之分享、交流,發文內容須 有省錢點(詳見1-6)。 本板未開放板友自刪文章,發文前請注意,發文後即無法自行刪除;除有特殊理由,板主 不代為刪文。 1-2 本板板規(即本篇)置底公告。 日後如有修訂,會於本文內註明並修改標題之修訂日期;非重大修訂不另行公告。 修訂後立刻施行,板主可視情況,於修訂後至少一週內,對違反新板規者,優先採勸導、 警告。 1-3 文章標題請以文章類別(即符號“[]”及符號中間之2個國字)開頭,並於“]”與其後的 第一個字間,空1個半形空格。 標題僅能有一組文章類別;除文章類別外,請勿於標題使用“[”或“]”。 1-4 本板預設文章類別為:1.情報 2.討論 3.新聞 請勿自創文章類別,並注意各文章類別之規定,以利板友閱讀。 板主為管理看板、讓文章便於搜尋,得修改文章類別或標題;板主修改文章類別或標題後 ,發文者除有正當理由,不得再修改。 1-5 禁止下列文章(簽名檔視同內文,下同)、推文(含噓文、箭頭,下同)或行為: 1.注音文:能以國字表達之情形,請勿使用注音。 2.火星文、亂碼文:閱讀、理解困難之文章。 3.OP文:[情報]、[新聞]相較板上之前文章,無新省錢點,或[討論]與板上之前文章討 論內容相近。 如為優惠內容之彙整(如生日壽星優惠),則須與板上半年內相類似之彙整文章,新增 三分之一以上之省錢點;相同之省錢點(商店、商品等),但優惠內容、條件有更新,視 為新省錢點。 4.詐騙連結或詐騙內容;故意違規者,禁言永久以下,非故意違規者,第一次禁言5年以 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無法說明、提供引用之出處來源者,得視為故意違規。 5.非法、非正當(意圖圖利自身卻危害他人)之省錢方式;違規者,第一次禁言5年以下 ,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 6.文章大量使用彩色或閃爍效果,影響閱讀。 7.編輯修改文章或標題,且刪除或更改省錢點優惠相關內容;違規者,第一次禁言1年以 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但更正錯誤,不在此限。 8.刪除、修改發文(不含編輯文章)或推文記錄之IP;違規者,第一次禁言5年以下,第 二次禁言永久以下。但推文者同意或避免他人個資遭洩漏,而刪除整行推文,不在此限。 9.刪除、修改他人之推文。但推文者同意或避免他人個資遭洩漏,不在此限。 10.未經板主同意,以發P幣或其他方式徵求推文(發錢文)。 11.未經同意,轉錄他人文章。 12.公布他人之個人資料或與他人之水球、站內信。 13.代替因違規而無法於本板發文之使用者發文;違規者,得禁言永久以下。 14.同一使用者或同一公司、團體,使用不同帳號發文、回文、推文,藉此帶風向;違規 者,第一次禁言5年以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 15.不具公告資格,使用[公告]文章類別(不含轉錄停機或其他與本板使用者密切相關之 公告)或回復公告;違規者,禁言永久以下。 16.違反法律、站規、本板所屬上級頒布之規範或公告;違規者,禁言永久以下。 1-6 省錢點 發文內容須有省錢點,不得加入與省錢點無關之內容,省錢點包含(但不限於)下列: 1.免費、打折、特價、試用等優惠內容,且至少為目前一般市價95折之商品、服務。 2.加好友、簽到、下載、問卷(問卷請注意2-1-9之規範)等花費短時間,即可獲得商品 、服務或具有一定流通性且價值超過1元之點數、優惠券等。 前開簽到,以單次簽到點數價值計算。 3.提醒登錄、活動之時間;但週期性之登錄、活動,距離登錄或活動開始時間少於48小時 或距離前一篇提醒文未滿6日者,不得發文。 4.針對原文省錢點之回饋、點數等,回文提醒入帳;但距離入帳時間超過7日者,不得發 文。 5.針對原文之省錢點,回文補充、分享經驗。 省錢點不包含下列: 1.抽獎、價值未滿1元之點數;但可於置底文"未滿1元集點抽獎資訊集中文"推文,且須遵 守該文章之規範。 前開抽獎指最小獎(參加獎)之價值未滿1元;如為折價券,且折價幅度未優於當下常態 優惠,該折價券價值視為0元。 2.贈品總數少於30個或贈品合計市價低於1千元之贈送;但可於置底文"贈送集中文"推文 ,且須遵守該文章之規範。 3.色情、情趣相關商品、服務。 4.模特兒之徵求、互惠。 1-7 誤導性標題 禁止聳動、關聯性薄弱、吸引點閱之誤導性標題,誤導性標題包含(但不限於)下列: 1.有條件、期限之免費,如須數人同行、生日、試用期間免費等,文章之標題、內文均不 得僅記載免費,須載明條件;如條件內容字數過多,得僅記載於內文,並於標題記載有條 件免費等文字。 2.買一送一、買幾送幾,限於贈品與購買之物品相同,如兩者不同,文章之標題不得記載 買一送一、買幾送幾,請記載買A送B或買3A送1B等文字。 1-8 簽名檔 禁止以下簽名檔內容、行為;轉錄文章之簽名檔,有以下情形時,請於轉錄時刪除原文之 全部簽名檔: 1.政治人物、政黨或廣告、宣傳(非商業之一般生活娛樂除外)等相關內容。 2.圖片、影片以外之網址連結。 3.張貼文章後,編輯或增加簽名檔,且超過系統預設簽名檔之行數或字數上限。 1-9 業者廣告 禁止業者(含業配、廣告公司、廠商、網購平台、賣家及網路頻道、部落格、社群等相關 人員或其親友)自行廣告、宣傳;違規者,第一次禁言5年以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 下列行為得視為業者自行廣告: 1.不同帳號,於同一篇文章,使用相同IP發文或推文。 2.不同帳號,於不同文章,使用相同IP發文或推文,且發文、推文內容之商品、服務或網 購平台相同或高度相關。 3.同一使用者,或曾使用相同IP之不同帳號,於本站表明自己為業者,且發文、推文內容 之商品、服務或網購平台與其表明為業者之該篇文章內容相同或高度相關。 4.發文、推文所使用之IP,於站外相同IP之文章表明自己為業者,且發文、推文內容之商 品、服務或網購平台與其表明為業者之該篇文章內容相同或高度相關。 5.同一使用者,於多篇文章,多次推文相同或相關之網路頻道、部落格。 1-10 推薦碼(包含分享碼、組隊碼等類似的碼,但不包含連結) 推薦碼僅開放以推文方式分享或徵求,且須遵守以下全部規定;違規者,第一次禁言1年 以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 1.限於只需輸入一次推薦碼,推薦(分享)者及被推薦者即均可獲得官方活動回饋,且 回饋具有省錢點之情形,始可推文分享或徵求推薦碼。不包含只有推薦者或被推薦者 可獲得官方活動回饋或其他類似之機制。不符合開放推文之活動,板主得鎖文。 2.僅得於張貼該推薦碼活動之第一篇[情報]文下方,推文分享或徵求相同活動之推薦碼 ;不得於其他文章推文。但第一篇[情報]文刪除時,得於第二篇[情報]文推文,以此 類推。數篇[情報]文(不限相同標題)內容含有相同之推薦碼活動時,以發文時間最 早者為該推薦碼活動之第一篇[情報]文,發文時間第二早者為第二篇,以此類推。 3.張貼該推薦碼活動之第一篇[情報]文之發文者須於發文後12小時,始得推文分享或徵求 推薦碼。 4.同一活動(包含不同梯次)之推薦碼,每人每30日限推文分享1次、每人每15日限推文 徵求1次(不包含因文章刪除而消失之推文);每次分享之推薦碼數量不限,但不可重 複推文相同之推薦碼,且須於第一行推文送出後之3分鐘內完成。 5.不得於文章張貼或以明示、暗示等方式分享、徵求推薦碼。 6.分享、徵求推薦碼不得明示、暗示提供或要求額外之利益、回饋、讓利等。除官方活動 規定,使用超過次數上限之推薦碼無法獲得回饋或其他類似情形,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 以站內信或其他方式私下索取或提供推薦碼。 舉例: A張貼某網站平台之推薦碼活動,該活動名稱「分享送10LP」,推薦與被推薦者均可獲得 10LP。因符合規定1.,故該篇文章可推文分享或徵求「分享送10LP」活動之推薦碼,但A 須於發文後12小時才能於自己的該篇文章下推文分享或徵求推薦碼(規定3)。依規定2. ,禁止於該篇文章推文分享或徵求其他活動之推薦碼,或於其他文章推文分享或徵求「 分享送10LP」之推薦碼。 1-11 紅利連結(包含返利連結、廣告連結、推薦碼連結等類似的連結) 禁止紅利連結,違規者,第一次禁言1年以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紅利連結說明如下 : 1.連結網址請勿有其他無關內容,例如 source=xxxx、refer_id=xxxx、medium=biggo 或 vbtrax 等賺取點擊網址之關鍵字。 2.因返利規定複雜,網站繁多,難以查證是否返利及返利條件,如連結有biggo、vbtrax 等關鍵字,或刪除連結中之ID、識別碼等部份仍可連結至相同頁面,得視為紅利連結。 3.為避免誤觸板規,建議不要複製貼上他人分享之網址,請自行查證或還原縮網址確認有 無紅利連結之關鍵字。 1-12 禁止販售、轉讓、交換、徵求以下物品;違規者,第一次禁言1年以下,第二次禁言5年以 下: 1.實體物品。 2.非實體物品,包含群組、序號等;但符合板規1-10之徵求推薦碼,不在此限。 1-13 人身攻擊 禁止人身攻擊,人身攻擊指含有特定之對象或群體及明顯之貶抑詞語。 特定之對象或群體認定標準: 1.針對特定使用者或可識別帳號之代稱、推文樓層。 2.推文內容可識別係針對特定使用者。 明顯之貶抑詞認定標準: 貶抑詞10年內曾經法院以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相關案由判決有罪,且可由司法院網站查 到判決書。但貶抑詞10年內曾數次經法院判決無罪,不在此限。 1-14 引戰、亂板 引戰、亂板包含(但不限於)下列行為;違規者,第一次禁言1年以下,第二次禁言5年以 下: 1.經板主推文、站內信告知或設定結案(文章標記S)後,繼續相同行為或就相關爭議繼 續發文。 2.與本板無關且涉及私人恩怨。 3.同一文章,無意義、相同或相似之推文達3次以上,且推文內容非本板一般討論內容; 或不同文章有前開情形,達5次以上。 4.擾亂看板秩序。 1-15 本板相關管理人員未於PTT外,另行經營或管理與本板名稱相同或相近之社群、群組。 未經合法取得PTT之授權或同意使用,禁止於本板發文、推文含有PTT Lifeismoney、PTT 省錢板等可能造成誤認與本板有關之社群、群組名稱等相關內容。違規者,第一次禁言1 年以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 2. 發文規範(預設文章類別) 2-1 [情報] 1.每人每7日發表上限3篇,與[新聞]合併計算。 2.以官方連結(如網站、社群)、廣告文宣為主,禁止連結至個人網址。 3.文章標題請盡量記載優惠內容、條件,如店名、區域、網站平台、免費、折數、試用期 間、優惠條件等;情報內容除跨縣市外,請於標題註明適用區域;台北及新北、新竹縣及 市、嘉義縣及市,視為同一縣市。 4.文章內容請盡量完整記載優惠內容或提供優惠內容相關圖片;如內容過多,可僅記載重 點,並附上官方連結或廣告圖片等。 5.具有省錢點之新聞,也可以[情報]發文,且不受[新聞]規範之文章標題、內文、出處來 源及網址之限制;可自行引用、節錄重點。 6.從網站或其他通路購買特價商品,視為特賣文;同一網站、通路之特賣文,每人每日發 表上限1篇、每7日發表上限2篇。違規者,第一次禁言1年以下,第二次禁言永久以下。 7.油價文請於中油公司宣佈油價調整情形後,再於板上發文 [情報]或[新聞],每次宣佈 調整情形後,板上相關[情報]或[新聞]合計僅限發表1篇。 8.捐血文規範如下: a.捐血情報文每人每7日發表上限2篇。 b.文章標題請記載日期、地點,但彙整不同日期、地點之捐血情報,不在此限。 c.捐血250cc之贈品,一般市價未滿200元,或捐血500cc之贈品,一般市價未滿400元者, 請於置底捐血情報文推文補充,不可單獨發文。 9.問卷文規範如下: a.需於PTT以外之(社群)網站已有張貼相同之問卷調查活動,並附上連結。 b.調查單位須為政府機關、公司團體等,不得為個人、班級等。 2-2 [新聞] 1.每人每7日發表上限3篇,與[情報]合併計算。 2.須為具有省錢點之國內新聞、雜誌報導。 3.文章標題、內文須為新聞原本之標題、內文,並註明新聞出處來源及網址。 2-3 [討論] 1.每人每7日發表上限1篇。 2.例如討論節省電費、餐費、怎麼買比較便宜等;請先提供自身省錢方式、心得,不能只 是單純發問。 2-4 [集中] 1.本標題分類,僅限以下文章使用: a.[集中] 未滿1元集點抽獎資訊集中文 b.[集中] 贈送集中文 2.前開集中文規範如下: a.發文須使用固定標題、內文(均與前一篇集中文相同),且不得含有簽名檔。 b.禁止回文。 c.文章內文及推文合計超過700行(以PTT網頁板瀏覽時,文章下方之「目前顯示: 第XX~XX 行 」為準)或推文超過700樓(以PTT網頁板之推文行數計算)時, 可重新發一篇集中文;但僅可於每月10日之前發文,且每月最多一篇(不同標題 之集中文各別計算)。 d.發文後可站內信板主將集中文置底。 3. 違規處理、罰則 3-1 檢舉違規,請至LifeisPicket板發文;檢舉發文規範,請見該板公告。 請勿直接於本板發文、推文檢舉違規。 3-2 違反板規者,得警告或禁言。 違反板規之文章,得刪文;情節重大或發文者於本板有違規記錄,得退文。 違規行為針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時(例如,刪除推文、人身攻擊等),如被害人未檢舉 ,得不予處理。 3-3 禁言期間,除另有較重之規定外, 第1次違規,禁言30日以下, 第2次違規,禁言120日以下, 第3次違規以上,禁言1年以下, 違反同一項板規3次以上,或不同項板規5次以上,得禁言永久以下。 禁言期間另有規定,第二次違規禁言永久以下之情形,計算違規次數時,包含違反舊板規 之相同或類似之規定。 同一文章、推文或行為違反數板規時,禁言期間分別計算。 先後數次違規,得總計各次禁言時間後,一併處理。 3-4 多重帳號(分身)處理方式 違規罰則及於同一使用者之所有帳號。遭禁言者,使用分身發文、推文時,得對分身禁言 永久以下,及對原遭禁言之帳號,延長禁言期間,第一次延長禁言1年以下,第二次延長 禁言永久以下。 經判定為多重帳號後,得重新處理以多重帳號規避板規(如發文期間)之違規情形,並對 所有違規帳號合併處以罰則。 3-5 違規處理之公布、通知方式: 違規處理得於本篇以推文或編輯文章新增於推文下方等方式,公告違規帳號及 LifeisPicket板檢舉文之文章代碼。 因違規遭刪除之文章及違規公告、說明,不定期收錄精華區。 刪文,得加註理由;退文、禁言,由系統通知。 4. 板務規範及板主自律 4-1 對板務(含板規)有問題或建議,請至LifeisPicket板發文;板務發文規範,請見該板公 告。 請勿直接於本板發文、推文詢問或建議板務。 4-2 板務分工 除有另行公告外,板務分工如下。 1.板主有2位時,板務分工方式為: 每月1號至15號之違規及其他板務:由序號1之板主負責。 每月16號至月底之違規及其他板務:由序號2之板主負責。 2.板主有3位時,板務分工方式為: 每月1號至10號之違規及其他板務:由序號1之板主負責。 每月11號至20號之違規及其他板務:由序號2之板主負責。 每月21號至月底之違規及其他板務:由序號3之板主負責。 3.板主序號以本板左上角所列之板主排序為準,由左至右起算。 4.緊急事項(例如洗版、鬧版、違法事件等),得由在線上之板主先行處理。 4-3 看板標題 板主有2位以上時,修改看板標題前,應於本篇推文填寫新看板標題之內容。 4-4 置底文 板主有2位以上時,新增或取消置底前,應於本篇推文填寫新增或取消之置底文之標題; 但集中文及其他常態性之新增或取消置底,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