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忽然想談談我心中的搖滾樂..
許多人無所謂的認定搖滾樂是鄙俗難耐的通俗文化'男搖滾迷離不開嗑藥 染髮'女的沒
大腦...
想當初學了六年古典鋼琴的我'也同樣的鄙視那種糜靡之音'覺得亂無章法'甚至感覺
搖滾之神...伍佰長得一副地苤流氓樣...
這樣當然太膚淺 太不尊重搖滾精神了!
有人喜好具美感的東西'排斥吵 鬧..殊不知"美麗"不該放在臉上'應是在心裡的...
講究表象優美的'太浮面'太沒深度'...功力太淺!搖滾樂是美在靈魂深處'需不斷的探索
往內挖--還要有生命的互震'感應 才真正能進入搖滾殿堂...
搖滾的美'說是頹廢'另類'嘻皮'反諷...我倒覺得它有專用名詞--搖滾精神!那種讓人
渾然忘我'如癡如醉的精神..
然後你將發現:當你最忘我時'竟是最接近真我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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