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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版規:08. 推文及簽名檔視為個人文章,發文者未經同意無權修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
分身、本尊視為同一人。若修改他人推噓文,請留下水球/信件紀錄備查。
懲罰:一個星期。
12. 以上版規如有任何板友鑽漏洞行為,經由版主標記為S之後,仍未改善者。
該使用者雖並無重大違反版規,但由於多次言語不當且造成版友閱讀之心情大受影響,再
加上這次自行修文且刪除推文之事實,處以版規08和11,但卻尚未到達鬧版之行為,故以
版規12懲處水桶一個月,希冀水桶期間自行反省,待水桶期滿後自行來信解除。
念在該使用者來信自首之行為,故不另行公告於板上,惟水桶期滿後請再來信述說反省之
結果,以將之作為是否解除水桶之依據。
天堂版 阿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