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komiss04 (四分衛)
看板LinkinPark
標題Re: [閒聊] 只有酷一個字!!!
時間Fri Aug 14 03:49:36 2009
※ 引述《tomoyaya (愉快的週末~)》之銘言:
進場前 那些拿著手電筒的人也不討我喜歡
不瞞你說我是其中一個工作人員
要拿手電筒檢查 當然大家都不喜歡
因為花了錢 又淋了雨 又排了那麼久的隊伍
當然大家只想趕快進場看(尤其時間又延遲了)
不過為什麼要檢查包包?為什麼V8不行?
為什麼不讓你們帶螢光棒 為什麼瓶蓋也不行?
不想讓阿婆賣螢光棒嗎?
當然不是
當你們在HIGH的時候 我在場下沒有很忙
我就看看樓上看台上的人 螢光棒還是多的跟什麼一樣
LINKIN_PARK 出場唱了幾首歌 就有人開始丟螢光棒(別說沒有 我真的有看到)
當然我沒有說是每個人
但是將心比心 如果今天是你被丟 那你會爽嗎?
當然不爽阿
但如果今天丟到LINKIN_PARK的團員 這種事情誰要承擔?
當然是安檢的人員阿 難道是丟的人嗎? 抓的到嗎 誰會承認阿?
為了怕這種事情發生 我們當然要預防阿
另外就是瓶蓋
上次演唱會(我沒有去我聽一個資深的人說的)
有人就是用寶特瓶丟人,或許沒有針對誰而丟(我也不知道裡面有沒有液體)
丟傷別人 又該怪誰?
怪安檢人員嗎?怪活動人員?怪賣飲料給你的7-11店員?
當然責任難以釐清
那只好自認倒楣 摸摸鼻子閃人
如果今天丟到別人讓別人重傷(戳到眼睛之類的)
那當然不是說聲不好意思就可以解決的
千萬不要跟我說有液體的寶特瓶丟到人不會痛 不會重傷之類的
至於v8的部份 我就不說了 這大家都應該知道的事情
我知道買票的時候這些都沒有註明
但是這些票 真的不是我們工讀生印的阿
我們也只是聽上頭的人說的話 辦事情
也或許我們連工讀生都稱不上
因為工讀生至少有錢可以領 我們今天卻是一毛未取
(抱歉有點火氣 不過我講的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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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88.161
噓 cookiemaker:明明就規定不可以錄影了... 08/14 02:37
→ uly41:樓上算了吧~~別對國人文化這樣要求,只要不是搖A拍攝都還能 08/14 02:39
→ uly41:接受 08/14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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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122.126
推 MADDUX31:你說的沒錯 不過你一毛未取 跟你前面講的無關 08/14 03:57
→ a0607152:廠商:喝什麼水~喝一杯100的海尼根啦 :) 08/14 04:08
推 diefish0620:我有點疑惑的一點就是工讀生賣的水也不能帶進去..= = 08/14 04:33
→ rekomiss04:飲料或水 基本上都可以帶 但是瓶蓋不行..... 08/14 05:00
→ rekomiss04:有點不太方便 不好意思囉 08/14 05:01
→ rekomiss04:但是仔細想想 沒瓶蓋的寶特瓶 丟不遠 ...... 08/14 05:02
→ rekomiss04:或許這就是主辦單位的想法 只希望下次能有更好的方法 08/14 05:03
推 maydaypu:嗯 沒裝液體的寶特瓶的確丟不出去 08/14 09:55
推 blingbling:那雨傘呢........ 08/14 14:48
推 Cukie:雨傘是老外說不能帶的!!!!!!!!! 08/14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