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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蘋果日報 【羅惠齡╱台中報導】 中華職棒及兄弟象指標球星「恰恰」彭政閔,昨行使FA (Free Agent,旅外自由球員)權 利,並由兄弟球團向聯盟遞交「自由球員行使意願表」,成為台灣職棒史上首名宣布行使 自由球員制,他說:「這是我的權利,如果有機會到日本或美國打球,我會想去試看看。 」恰恰是中職確定實施自由球員制度後,首批取得資格球員,昨天主動與象隊領隊楊愛華 聯繫,表達意願,象隊老闆洪瑞河也已獲知,他交待楊愛華:「全力留人。」恰恰說:「 不管最後出不出得了國,我希望這對台灣職棒至少是一個制度上的突破。」他表示,過去 對他有興趣的美、日職棒球隊時有傳聞,卻都無寂而終,恰恰也坦言:「是有經紀人在幫 我談。」但他不願透露經紀人是誰?目前也還沒有消息,只是他想挑戰外國職棒的想法未 曾中斷,不管日本或美國都OK。 想赴美日 象隊全力留人 楊愛華也以球團代表身分在恰恰的意願書上簽名,他說:「這是他的權利,球團不能阻擋 ,我們前提當然是全力留人,畢竟他是台灣職棒的指標球員。」他強調,按聯盟規定,對 恰恰有興趣的球團一定要找象隊談,除非對方真的開出很好的條件,否則不希望恰恰離開 。 簽約條件 須原球團同意 依聯盟規章,恰恰行使FA權利後,可自由與外國職棒球團協商締約,但簽約條件必須獲得 兄弟球團同意。若恰恰在明年中職聯盟登錄期限前(開賽前一個月),仍未能與外國球團簽 約,則仍屬於象隊球員,但若能順利旅外,新球團應支付的轉隊費至少為今年度年薪的2.5 倍、1500萬元,且明年度年薪至少應為本年度的1.5倍、900萬元;恰恰今年年薪為600萬元 。 職棒老將心動 恰恰幹得好 我一定跟進 潘威倫(統一獅): 由恰恰成為中職第一個行使FA的球員,很好 ,也很正面,既然中職有這個制度,我一定會跟進,目前是沒有聽說國外球隊對我有興趣 ,但我會先繳交FA意願書,只要有出國機會,我都願意去試。 想出國看看 先填表再說 陽建福(興農牛):當然想出國闖看看,我會找時間了解一下FA要 怎麼行使,到美國或日本都OK,雖然還沒有聽說有國外球隊想網羅我,但我會先把FA的意 願書填一填。 已表達意願 球團很支持 林智勝(La new熊):到中華隊報到前跟球團談過出國發展的想法 ,球團回應都很正面,已經請經紀公司八方環球協助,把我的資料跟成績發送到國外球團 。恰恰行使FA,很正面,我一定會簽意願書,希望明年真的有機會能出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921833/IssueID/20101029 -- 死忠如一,是我統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8.64
greenlive:現在看還是有點怪,種花聯盟管到海邊去 140.112.121.97 10/29 12:16
greenlive:人家跟母隊談補償金就算了,還管到人家 140.112.121.97 10/29 12:16
greenlive:要用多少月薪跟你簽? 140.112.121.97 10/29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