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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勝潘威倫  行使旅外自由球員身份 http://www.cpbl.com.tw/news/Newsread1.asp?Nid=8939 【11/01台北】La new球團與統一球團在今(1)日傳真中華職棒大聯盟,分別遞交該球隊 第一張「自由球員行使意願表」,繼兄弟象彭政閔之後,林智勝與潘威倫成為中華職棒史 上第二、三位宣布行使自由球員意願的選手,即日起林智勝與潘威倫兩人將可以「旅外自 由球員」的身份與國外職棒球團接觸締約事宜。 依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林智勝與潘威倫本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僅能以旅外為目的 ,而在行使權利後,將可自由與外國職棒球團協商締約事宜,惟簽約條件必需獲得原所屬 球團同意方得旅外。 若林智勝與潘威倫在明(2011)年聯盟登錄期限前未能在球團同意的前提下與外國職棒球 團完成簽約,兩人的合約權利仍將由原所屬球團繼續擁有。 林智勝目前月薪35萬,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林智勝若順利旅外,新球團應支付 的轉隊費條件應至少為本年度年薪的2.5倍(1050萬),且明年度年薪至少應為本年度的 1.5倍(630萬)。 林智勝的中華職棒生涯起於2004年,如果未能旅外,明(2011)年度球季結束後將累計八 年年資的自由球員權利,後年取得九年年資的一般自由球員身份。 潘威倫目前月薪51萬,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潘威倫若順利旅外,新球團應支付 的轉隊費條件應至少為本年度年薪的2.5倍(1530萬),且明年度年薪至少應為本年度的 1.5倍(918萬)。 潘威倫的中華職棒生涯起於2003年,如果未能旅外,明(2011)年度球季結束後,將累計 九年年資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發佈日期:2010/11/1 -- 賤狗的窩個人噗浪: http://www.plurk.com/sheng98/invite (請先送好友加入邀請才能看到內容) 賤狗的窩影音噗浪: http://www.plurk.com/Bow_Wow_House 影音噗浪請自行加粉絲追蹤, 不提供加好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19.21 ※ 編輯: Sheng98 來自: 118.171.119.21 (11/01 19:51) Sheng98: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11/01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