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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0 中國時報
地攤心態 視球員如敝屣
陳志祥
繼「叛將條款」掀起風波之後,今年季後的獅隊羅敏卿解雇事件,再一次重創
中華大聯盟的形象,球團只為現實利益、欠缺傳承「聯盟文化」的素養,凸顯這個
聯盟充斥著「地攤心態」,沒有長年經營職棒的格局。
中華大聯盟打了15年職棒,對台灣棒壇是竭澤而漁,網羅台灣棒壇的重量級球
星,為中華大聯盟打出氣勢,一度創造中華大聯盟經營巔峰,球星是中華大聯盟「
劫掠」而來的最重要資產,理應好好愛惜才對。
但是,歷年來,細數多少英雄盡折腰!「叛將條款」是最壞的示範,球員選擇
工作權的跳槽,拿來被球團糟蹋,這是球團對中華大聯盟「歷史文化」的否定,同
時也否定了球團的經營;然而,球團依然故我,羅敏卿事件再度發生是明證。
羅敏卿是統一獅隊的「招牌球星」之一,他從職棒元年為獅隊立下汗馬功勞,
在聯盟紀錄裡,羅敏卿佔有相當多的份量,獅隊竟然草率解約,顯示球團只要「瘦
身的利益」,不要「招牌」也罷,因為大部份球團以「地攤型態」經營職棒。
「擺地攤」的準則就是「那裡有商機、那裡鑽;那裡沒賺頭、那裡閃!」套用
棒球術語是「打帶跑」,各球隊的球星是「現在式」,打不動就是「過去式」,球
團少有珍惜之意。
經過這幾年球團的糟蹋,中華大聯盟的歷史資產所剩無幾,現在若是成立「棒
球名人堂」,真懷疑有誰夠資格入列?而現行的球星更不知有沒有未來?一個毫無
文化的職棒聯盟,不知其可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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