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可以遊說立法
把職業運動立法特別規範起來
當某些特定的罪刑
譬如假球案裡常見得妨害自由、恐嚇、背信、詐欺這些罪
涉及到職業運動時 把刑度大幅提高
然後為了防止這次米迪亞疑似球團自己下去玩得事情再發生
可以限定未來購買職業球隊的母企業資本額、成立時間
、股本構成...
既然現在有運動彩券的風潮
趁這股勢說不定有機會
現在減隊與否已經形勢比人強
只看有沒有企業要接手
跟某人的減隊說沒啥關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