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14mp5 (居隱)》之銘言:
: 看完各位的回應...
: OK,先放《讓文字作品「無障礙」吧》內文和引用文章上來:
: 上月拜讀二零零八時報文學獎評審吳晟(華語音讀「成」)的大作《找回最初的感
文學獎評審,詩通常是看法差最多的,晟哥就是典型鄉土詩人,我就看過一場評審會
晟哥,跟技巧派的渡也,還有一位,忘了.
三個選出的詩都不一樣@@,詩無達詁,這是古早就這樣的.
: 因此筆者從幾個方面訂定無障礙作品原則:先考慮作品是給誰欣賞?再決定用這些
: 人看得懂的詞句敘述,並避免使用難讀難懂字詞,例如想給香港人欣賞,但當地人
: 看不懂注音符號,就少用注音符號。引用古代文章或專有名詞得提供簡單說明,且
: 字詞如沒有需要,應保持一致方便理解。
我覺得您的原則有點庸人自擾,說了等於沒說.
照您的解釋,讀起來比較有閱讀障礙的作品,也只是作者設定了層次較高的讀者群.
那他有沒有為違反無障礙作品原則?其它艱澀的辭彙那是註解跟google都能解
決的問題.
原則這種東西,如果存在於文學,我覺得是會令人不悅的.
似乎是大衛洛吉"小說的五十堂課"第一堂,
就開宗明義告訴讀者:創作只有一條規則,就是沒有任何規則,
我覺得這才是創作令人沉迷的原因.
每個讀者都可以在文字中找到自己的天地,
喜歡讀西斯豪洨文的羅莉控,我們何必勉強他一定要去讀
納博科夫Nabokov的羅莉泰?
就拿納博科夫來說
東西很難讀啊,可是大家還是會去讀,因為樂趣挖掘不盡
沒有聽過有誰叫他要寫簡單一點
而納博科夫的最後一部作品
他也只設定給了一個讀者,也就是他自己看.
遺囑要他兒子燒掉不要出版.
您最後一段提到文字就是應該怎樣怎樣......我覺得那完全是不必要的設想
就是李家同來這樣呼籲也是會被幹譙到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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