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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的每日任務題目為: 「你認為板主心證怎樣是合理的,怎樣又是不合理的?」 在開始回答這個問題以前,我想講一個故事。 以前有一個人在香港,是混黑道的。他是某個結社的堂主,雖然談不上赫赫威名也算是小 有名氣,他跟板主這個職位的傳說有很多,但隔壁板的事情我們不便多提,我們只談他在 LoL板的傳說。 傳說他在LoL一開始當板主時也算是中規中矩競競業業,比較大的事件就是隔壁板的事,對 LoL板而言反而是不少板友看他執法認真為了幫他處理事件而慷慨解囊捐贈P幣,我個人也 捐2000P......沒事,這只是故事。別的看板的事不提,最少他在LoL板的名聲可以說是人 人稱道,但後來,一切在他學會了一招獨步天下的招法後,一切都改變了。 某一日,他第一次使出了那招,雖然大家多是第一次見到,但因為他使招的對象倒也是罪 有應得,人人只有稱快少有反感。但他那招不知不覺間使得越來越多越來越快越來越猛, 漸漸地,人心也不知何時已背離於他。 最後他使那招使得鬥破蒼穹吞噬星空,腳踏虛空之境,目觀洪荒之景,隨心所欲來去自如 。卻有一日,一篇文章橫空出世欲罷免他板主之位,連署也竟達標。在罷免行使前,他心 如死灰,自請辭位。對眾人烙下一句:「我爸叫我有空幫忙管管房客。」,遂踏破虛空而去 。 據說那招的名字叫做:「請充實文章內容」 後來據說他以一式全新大招從虛空歸至,涅槃重生,再登板主之位。但,這就是另外一個 故事了。 故事說完了,那麼也是該回答問題了。 「你認為板主心證怎樣是合理的,怎樣又是不合理的?」 「我認為板主心證沒有合理的,只有合意的。切合民意的。」 #1M1cuZCX (LoL_Picket) 只要你夠切合民意就算你曾經判過這種東西你還是選得上板主。 但不是所有人都有切合民意的能力,對無法切合民意,無法將民意如臂指使的人而言,怎 樣的板主心證是合理的?我必須說以我的看法而言這是很難的一題。因為我認為今天LoL板 有幾千個板友就有幾千個道理,每個道理都是相等的,所以在我的場合如果面對到需要板 主心證的判決我會傾向用幾個方法去解決: 1.尋求有沒有用以判決的非自由心證板規->有,採用並判決/沒有,方案2 2.尋求有沒有類似判決的前例->有,引用並判決/沒有,方案3 3.尋求其他板主對該案意見看法->整合後判決 我覺得不用準備方案4,應該不會問不到其他板主意見......吧? E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4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03801150.A.D00.html
jeff830621 : 推 08/27 10:35
感恩
shintrain : 看完內容笑死 08/27 10:41
shintrain : 原來是香港人啊 08/27 10:41
在香港當黑道的不見得是香港人 吧 我不太懂那邊的國情 拍謝
circums : 馬的十個港仔九個雷 08/27 10:45
> <
yusheng0423 : 請充實文章內容 是不是最近已經上任的XDD 08/27 10:53
不好說
silently0801: 我還在研究怎麼讓沒幾句的事變成一百字 08/27 11:02
silently0801: 你這個解法不錯XDDD 08/27 11:02
好說好說
kosoj6 : 老實說這幾乎是廢話 08/27 11:19
廢話還是要說啊 我想說
DieDog : 原來這一題就是大家來戰現任板主 08/27 11:25
我要戰的不是現任板主
karta328 : 嘻嘻 08/27 11:38
嘿嘿
samhou6 : 你這篇不行 舉例不好 08/27 11:44
samhou6 : 其實當時行為是沒錯的 只是引起公憤 08/27 11:45
其實我原本刻意不提的,不過三好都說話了我就講下去。 我說他招放得多、快、猛,但沒有說他招放。 當然會被罷免原因有很多,但當時其中一個很大的因素就是這件事。 但既然沒錯那為什麼這件事會成為因素?因為他在這件事上已經失去民意。 所以回來我的答案:「我認為板主心證沒有合理的,只有合意的。切合民意的。」
rainnawind : 我對於對錯不予置評,每個板主或候選人,乃至板友 08/27 11:51
rainnawind : 都可能有不一樣的看法,設計任務制度就是希望候選人 08/27 11:51
rainnawind : 勇於表達自己的看法,最終審議的也是板友投票,而 08/27 11:51
rainnawind : 不是我們現任的意見 08/27 11:51
民主不是為了尋求真理 而是為了尋求多數
qazwsx80316 : 解法空泛 08/27 11:53
我覺得最後的方案還蠻具體的 朋友您方便指正一下哪部分空泛嗎 感謝
qazwsx80316 : 好ㄅ 首先你判決前要怎麼知道怎樣的判決是切合民意 08/27 12:13
我沒有要用民意判決 而是我不確定我的自由心證是否會觸犯到民意 所以我要全力避免自由心證 需要自由心證->找有沒有不須自由心證的板規 沒有適用板規->找舊有的判例以慣例作為判決 沒有舊有判例->找其他板主開會做出多數裁決 當然如果多數裁決的結果最後仍觸犯到民意我會一人承擔
qazwsx80316 : 再來我認為你要舉出例子說明什麼板規是你的方案一 08/27 12:14
qazwsx80316 : 再舉出什麼例子是前例可供遵循的 08/27 12:14
qazwsx80316 : 我認為流程制定很容易但實質內容才是判決能力的展現 08/27 12:16
假設今天有一篇文章內容有所爭議且未滿30字,那對我而言我會傾向直接判他30字 這是第一個環節。 ------------------------------ 作者 xxxxx (口口口口口口口) 看板 LoL 標題 [閒聊] 特哥的特,是丁特的特☺ 時間 Xxx Xxx 00 00:00:00 0000 ─────────────────────────────────────── 特哥的特, 是牛寺的牛寺 所以當提到牛寺可可, 我們要知道, 就是丁特 ------------------------------ 這篇是我自行刪改的文章 以這篇為例,雖然他的內容是有判其他板規的空間 但因為未滿30字無可爭議,所以我會判他B2 假設文章內容有所爭議但文章超過30字的情況下,我會去找舊的判例參考 如果有能適用的判例我會沿用判例判決 這是第二個環節。 ------------------------------ 作者 xxxxx (口口口口口口口) 看板 LoL 標題 [閒聊] 特哥的特,是丁特的特☺ 時間 Xxx Xxx 00 00:00:00 0000 ─────────────────────────────────────── 特哥的特, 是牛寺的牛寺 所以當提到牛寺可可, 我們要知道, 那就是丁特的特 特哥的特, 是墮特的特 所以當提到墮! 我們要知道, 那就是墮特的特 特哥的特, 是丁特的特, 是嬰靈的把拔 所以當提到babyrage, 我們要知道, 那就是把拔 所以當提到嬰靈戰車, 我們要知道, 那就是把拔 唉唷那個丁特,慘遭奸人構陷 特哥退役,我們特哥的粉絲 也要讓後人知道 特哥的特 的 真 正 亦 含丁特的特 就 是 特 哥 的特 ------------------------------ 但那篇的實際原文是這樣,可以說是遠遠超過30字,根本不可能用未滿30字去判 這時候我會去找類似的判例 像下面這篇就是類似的案件 ------------------------------ 作者 xxxxx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看板 LoL 標題 [閒聊] 超負荷是細節哥嗎? 時間 Xxx Xxx 00 00:00:00 0000 ─────────────────────────────────────── 最近竄紅的超負荷a.k.a包莖小盛 雖然講話蠻屁的但操作真的不錯 那個雷茲那個EQEQ接召 都分不出來嘴速跟手速哪個快 但每次聽超負荷開台總覺得這個風格好像之前有聽過 才發現是消失在實況圈的細節哥 查一下ptt的實況文 細節哥的文最後一次出現在ptt是2/13 超負荷第一次出現在ptt是2/14 所以兩個人是同一人嗎? 補lol點: 新版卡特到底怎麼接招最痛阿? 每次自己玩都手忙腳亂的 亂案技能的時後有時不知為何 會ㄧ瞬間打出一個很巨量的傷害 有時又不會 xxxxx B1 ------------------------------ 這兩篇的類似處在於文章主體都是人物本身 無關於LoL 所以我會引用這篇的判決結果來判上面那篇文章 這篇的判決結果為B1 我就會判上面那篇文章為B1 但假設文章內容有所爭議但文章超過30字且沒有適合的判例能夠作為依據 我會找其他板主商量求救 這是第三個環節。 以上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您的疑問
silently0801: 我認為你的判決太輕,丁特那篇完全沒有lol點 08/27 13:04
這篇也有原判 原判為B2 我個人猜測主體為原LoL職業選手應該是判B項的原因
silently0801: 我認為並不是使用選手等於D項免死 08/27 13:05
我之前有在檢舉板玩過一陣子 最近覺得copy來copy去有點累所以比較少 目前板主執法還都是以從寬為主 如果從嚴的話可能與目前的管理方式產生分歧 這次我選板主的目標除了做任務之外剩餘的跟上次差不多 我沒有要當魯路修的意思 蕭規曹隨是我目前的目標 #1PdQrc5K (LoL_Picket) 這是檢舉板的原文 您能參考看看
samhou6 : 沒錯 並不是使用選手等於D項免死 這也是有人會申訴 08/27 13:30
samhou6 : 的部分 也是需要心證的其中一點 08/27 13:30
不好意思板主 方便我冒昧請教這篇您判B2的原因為? 我以個人角度出發大概是因為退役這件事而有產生連結性但連結性不足所以B2? 也謝謝您的經驗分享
silently0801: 這樣說好了 這篇被判b項的原因我認為是因為檢舉人只 08/27 13:34
silently0801: 填B項 08/27 13:34
silently0801: 如果今日檢舉人說其實文內除丁特二字以外,並無任 08/27 13:35
silently0801: 何與lol有關內容,且也無討論空間,是故檢舉D1無關 08/27 13:35
silently0801: ,那你怎麼判 08/27 13:35
雖然我不太想認真看這篇文...好,既然您這麼說 ------------------------------------ 唉唷那個丁特,慘遭奸人構陷 特哥退役,我們特哥的粉絲 也要讓後人知道 ------------------------------------ 很不幸地,他這三句是與LoL有相關的 具備與LoL微弱的連結性 所以我還是會從以人物為主體的文章中找具備與LoL微弱連結性的判例 沒有意外的話應該還是B項
silently0801: 我認為版主在判決時是根據檢舉人所申請之項目進行決 08/27 13:38
silently0801: 斷,丁特是與lol有直接相關,退一萬步來說是薄弱, 08/27 13:38
silently0801: 但認真探討文章內容,是完全無關的,所以以此案原判 08/27 13:38
silently0801: 來說不能說錯但也有討論空間,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 08/27 13:38
我解讀朋友您指出的其實是適用的依序從重到輕,或從輕到重 我個人選擇會從輕到重 說實話不是為了什麼開放板風,我不想為了一個ㄏ長搞死我自己
silently0801: 感謝你對於我的疑問提出看法 08/27 13:47
也謝謝你的參與討論<3
samhou6 : 他的主旨是丁特 而不是隨便扯一下選手 然後講其他 08/27 14:02
所以這邊的定義是 文以丁特為主體,丁特=不足的LoL點 大guy4這樣? 好的 謝謝板主分享 ※ 編輯: RoMaybe (61.224.41.20), 08/27/2017 14: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