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支持你們
另外提供一點想法
1.刑法大修過了, 應該值得翻翻?
2.說證據太難, 不過"提醒呼籲防範可能"是沒有機關有理由或權力禁止的
要達到提醒或是讓大家都知道這人怎樣而避開, 甚至走到哪都被指指點點
(反正台大裡面, 知道哪幾堂課就很明顯了, 或者甚至宣傳宣傳
讓他逛一趟小福都會被小福阿姨給白眼, 他大概不瘋也不成了吧)
3.剛剛去看過文章的各個來源地
除了Gaiger板上沒辦法以外, 其它地方似乎完全找不到否認的言詞?
如果說是累了不想吵, 那在比較久以前第一次被提出來的時候應該也曾經"憤怒"
不過似乎找不到這樣的東西就是了
4.那個a幾個01的ID頗常掛站, 不知道常用的ip是不是跟gaiger一樣?
如果是外地來唸書的, 要嘛是用學校的IP, 不然就是固定使用同一家ADSL
5.壹週刊很適合:) 不過現在動用會不會太早?
通常媒體對一件報導都不會追很久, 通常報紙頂多到四五天
週刊的話不太可能連續出現, 所以要是現在就用壹週刊的話, 以後大概就請不動了
只是說說自己的看法, 沒其他意思
請各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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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是個神秘人物...
一個不應該存在卻偏偏存在著的角色...
我同時也是一個廢物...
同等於沒有路人甲時的路人乙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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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ackPrince 來自: 61.216.36.162 (06/15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