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店、繁殖者,動物訓練學校
第七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第二十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先向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前項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申請許可之程序與期限、
註銷、撤銷許可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寵物訓練學校應該開始加強訓練課程,以教育飼主與訓練行為良好的家庭
寵物,減少飼養寵物所造成他人的不便。
* 寵物商及繁殖者應該繁殖並販售適合台灣居住環境及氣候的寵物品種,並
且在育種時不要只注重外型,而忽略行為及性情的良好遺傳特質。現在滿
街的可卡犬、秋田犬及洛威拿犬,當初就是這樣產生出來的。
* 寵物業者宜利用這個機會,改善經營條件與設施,並且利用動物保護法,
取締不合規定的攤販業者,保障專業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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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在 蓮蓬頭 下旅行,
回憶化成了水滴 在後腦散去,
和著 我不想要的東西..........
"飛翔的時候,眼淚是很沈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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