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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坐在二樓‧又相當癡迷的看表演,所以,一樓的地方除了真的大暴走(包含想衝上去舞台那位)之外,我都覺得好美好喔,所以一樓大人們,有些地方受委屈了,對不起我真得沒注意到。 我真的想說如果能坐滿就好了,希望黑黑下次開演唱會一定要再來台灣。 今天真的是熱血澎湃驚險刺激的一天。不知為何都在最後一刻解決了。 其實回家的時候已經癱軟了,但是精神好到無法自己,而且明明是四點吃東西之後就只喝水,現在卻連一點餓的感覺都沒有,明明累到打字的雙手微抖(不是中風),可是不寫卻怎麼也睡不著。 但其實想坦白的是─MBLAQ今天在台大體育館的演唱會真的超棒的,不管是歌迷還是歌手,都讓我在演唱會初體驗留下很美好的回憶。 如夢的兩個小時瞬間過去,回神過來的時候已經全員手拉手一起謝幕,我只能就腦海中的片段來拼湊我當時的感動。 如蔡康永在他的書中所說─電視過濾了所有的激情。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貪懶的人,即使喜歡,也不過在電視上或電腦前面看看就算數,覺得演唱會真的有那麼好看嗎?但是今天才明白搖滾區之所以是搖滾區是因為它適最先接收到歌手所有努力的地方,看了表演之後真的有點後悔當初為什麼不搶搖滾區。 或許會有人覺得都已經老大不小了,不是應該要認真為自己的未來打算嗎?或是都這時候了,還迷什麼偶像。 但是對我來說,偶像的定義,不只是在偶像歌手這一塊上,是人對光的嚮往,或許將他們比喻成光會讓很多人嗤之以鼻,覺得我也太誇張,或是以道德批判的角度來說我的不是。但是人總有不愉快或是傷心的時候,只是他們用他們的樣子感動了我而已。 就表演來說真得很棒,而且中間也沒有硬要耍幽默的主持人串場,他們只是一首一首認真的把表演呈現給大家,雖然語言不通,只有有點結巴的翻譯小姐很辛苦的將團員你一言我一句的對話不成段的解釋出來,奇怪的是我在當場居然神奇的理解他們要講什麼,或許是他們豐富的肢體語言使然吧。演唱會沒有我想像中的長,因為中間幾乎沒有串場或聊天的場面。都是一連幾首舞曲或是抒情曲交錯後隊員們和歌迷短短交流,通常都以歌迷尖叫收場啦,節奏緊湊,緊湊到坐在隔壁的A+妹妹看完之後和我面面相覷,想說怎麼這麼快就結束了。 歌迷的自治力很驚人,除了有一兩個稍微失去理智之外,從應援和尖叫該在什麼時候停就全場靜默,後來的自製影片又讓我覺得,或許很多人認為迷偶像是一件不好的事,或是被認為幼稚。但是我在裡面卻看見他們雖然忙碌,卻很快樂,這樣不就好了嗎? 或許會覺得歌迷很傻吧,傻傻的付出時間和金錢卻不可能得到真的人,有些人曾譏笑的說:你那麼喜歡他們,他們又不可能娶你。 可能吧,但那又如何,這是一件你覺得你做起來會快樂的事情而已阿,我們本來就不要求他們必須回報什麼,最好的回報就是他們平安健康的在舞台上有精彩的表演罷了。我們戀慕得是他們帶來的快樂和對歌迷一視同仁的溫柔,雖然今天一樓的歌迷服務我真得好羨慕喔,哈哈。 ps今天坐在我旁邊兩格位置的妹妹(c1 0714),我把你的借我讓另外一個妹妹寫資料的筆帶回家了阿,對不起,我回家才發現,如果有看到,拜託拜託,讓我寄回去給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8.45
moony0402:對不起,因為沒有太多有關演唱會歌曲的介紹,所以如果內 08/19 02:55
moony0402:容和標題不符,請版主不要水桶我,第一次發文,有不對 08/19 02:56
moony0402:大家多包涵 08/19 02:57
※ 編輯: moony0402 來自: 115.82.18.45 (08/19 03:20)
micchi:雖然昇昊不會真的娶我~但只要一個眼神交會的微笑就足夠了// 08/19 10:26
huichao:推~~~~~~~~~~~寫的很好^^ 08/19 10:28
hikaru0921:大力的推! 喜歡偶像真的不是壞事!我也覺得2小時太短啦 08/19 10:36
CathyCafe:推推!!結束時候我也傻掉了...真的好不捨TAT 村傻們真的 08/19 12:30
CathyCafe:好溫暖 雖然認識他們時間不長 但很開心可以當A+支持村傻 08/19 12:31
liera:^^ 08/19 17:57
aplover:老大不小還是可以迷偶像阿XD 姐姐我都3開頭了XD 08/19 19:47
hikaru0921:a大!Give me five!!我也3開頭~ XD 08/19 23:01
fubobo:很貼近我的心情~ 寫的真好~ :) 08/20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