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sir0825 (我不想這樣)
看板MJ
標題Re: [心得] 眼牌抓過水包 別善了了
時間Mon Oct 1 21:54:53 2007
※ 引述《freekid (世界真是小)》之銘言:
: 看了大家的意見
: 我覺得癥結點是在於
: 過水 到底算不算是<犯規>呢?
: 這要牽扯到
: 台麻的規則中 允許可胡而不胡嗎?
: 如果不允許 那麼過水就一定是犯規
: 之所以後來可胡
: 那是因為摸打改變牌型後
: 可解釋成當時並非可胡而未胡
: (雖然你是在騙肖A)
哎..我覺的這根本就是一個很羅生門的問題
"過水" 到底算不算 "犯規"??
只有兩種可能
1. 不算犯規
2. 算犯規
如果是第一種 過水沒犯規
那到底何來"完成過水動作"之說
過水根本沒犯規的話
那又為什麼要訂出什麼 "要打出一張非胡之牌" 之後才能胡呢
又為什麼我剛打一萬 同一輪上家打一萬 我不能吃
又為什麼我用七八萬吃九萬 不同馬上打六萬
所以這根本前後矛盾
如果是第二種 過水已經犯規了
若是被人發現要包..賠三家
那該吃不吃 該碰不碰 該槓不槓...都算過水呀
是不是也都要包呢
難不成"過水"這名詞是專門給該胡不胡用的嗎
過水碰..聽過吧 過水吃..也聽過吧
可是不可能有人這樣玩的呀
如果該吃不吃 該碰不碰 都要包..
那我聽牌的時後 別人打我眼睛 我一定要碰嗎
所以我的結論是
按照目前廣被接受的規則==>要打出一張非胡之牌 後才能胡
從這項規則往下看 可推出 "過水是犯規的"
那 "過水是犯規的" 再往下推
變成不能過水碰 不能過水吃
到這裡就已經不合理啦
所以這一切..
都是
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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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0.7.108
推 freekid:要打出一張非胡之牌 後才能胡 是為了方便的說法... 10/01 21:56
→ freekid:並不完全正確.. 10/01 21:57
→ freekid:我覺得你的<往下推> 並沒有必然成立性 = = 10/01 21:57
推 linsir0825:樓上的回答 錯的離譜唷 只是為了"方便"那不可能服眾的 10/01 21:57
→ freekid:我不是說這個說法正確啦~ 10/01 21:59
推 smallahaha:該碰不碰 該吃不吃 是手牌自由變化的考慮 該胡不胡會有 10/01 22:00
→ smallahaha:會有作弊的嫌疑 兩者是不一樣的 10/01 22:01
→ freekid:請你看一下2891好嗎? 謝謝~ 10/01 22:00
推 martinlo:原PO推論有瑕疵..您結論的第二行應修正為"未過水而胡是犯 10/01 22:03
→ martinlo:規的" 10/01 22:06
→ abccq:什麼都要包..以後徵人要一缺七...找四個裁判坐後面..哈哈 10/01 22:05
→ martinlo:所以不能再往下推得"不能過水碰吃"@@ 10/01 22:06
推 linsir0825:該吃不吃 該碰不碰 這也是有做幣的嫌疑的.. 10/01 22:10
推 martinlo:該不該吃碰情況非常多元,決不能和胡牌相提並論 10/01 22:12
推 Casber0902:所以胡大胡小 不能拿來做考量囉?? 10/03 15:09